《衡山縣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山政發【2024】1號)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並發布,現就《辦法》的主要內容作如下解讀:
一、文件名稱
衡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衡山縣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
二、《辦法》起草背景
為規範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被拆遷人等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衡陽市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衡政辦發〔2021〕1號)規定》,結合本縣實際,製度定本辦法。
三、《辦法》起草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8號);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3號);
4.《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2022年1月19日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5.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衡陽市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衡政辦發【2021】1號文件)。
四、《辦法》主要內容
《辦法》共分六章,三十八條。具體包括:
第一章“總則”共五條。起草依據、適用範圍、各相關職能部門工作責任、征地拆遷補償費安置標準和歸屬;
第二章“征收程序”共十條。明確征收程序,發布土地征收預公告、開展土地現狀調查、風險評估、編製補償安置方案、申請聽證、補償登記、征拆補償安置協議、發布征收公告、公布土地征收補償費用、補償協議約定期限內騰地;
第三章“補償與安置”共十九條。明確補償標準、條件及規範;
第四章“獎勵”共一條。明確獎勵條件;
第五章“責任追究”共一條。明確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共二條。明確《辦法》的被征地方、施行時間。
衡山縣自然資源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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