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解讀《關於加強衡山縣城區建築垃圾治理的通告》

2025年10月22日,衡山縣人民政府印發了《關於加強衡山縣城區建築垃圾治理的通告》(山政告〔2025〕69號)(以下簡稱《通告》)。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與政策依據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建築垃圾治理的意見》(國辦函〔2025〕57號),推動建築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結合衡山縣實際,製定本通告。通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旨在規範建築垃圾處置行為,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二、主要內容

《通告》主要內容分為六個部分:一是明確建築垃圾定義範圍建築垃圾指建設、施工單位在建築工程(新建、改建、擴建、拆除)及居民房屋裝飾裝修過程中產生的棄料、廢棄物,主要包括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裝修垃圾。二是劃定適用範圍適用於縣城規劃區內建築垃圾的傾倒、運輸、利用等所有處置行為;三是實行“誰產生、誰付費”原則建築垃圾產生方應承擔處置費用,處置企業應主動公開價格信息;四是規範處置流程處置前須向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申報核準,收運由具備資質的公司承擔,統一運往有資質的企業定點處置,嚴禁擅自處置與隨意傾倒;五是強化執法監督重點查處建築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未經核準擅自處置、隨意傾倒拋撒堆放及運輸車輛未密閉、超載、不按規定行駛等行為,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六是鼓勵社會監督與舉報設立舉報熱線0734-2811897,對查證屬實的舉報給予舉報人每次100元獎勵,並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

三、實施時間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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