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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環保局決算編製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衡山縣環境保護局單位概況
1、部門職責
2、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衡山縣環境保護局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1、收入支出決算總表(財決01表)
2、收入決算表(財決03表)
3、支出決算表(財決04表)
4、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財決01-1表)
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財決07表)
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財決08表)
7、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部門決算相關信息統計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財決09表)
(以上報表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預決算情況說明
1、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3、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4、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7、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9、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0、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衡山縣環境保護局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負責編製環境保護規劃、計劃。參與編製全縣主體功能區劃,編製全縣環境功能區劃,編製全縣環境保護規劃、計劃,編製全縣重點區域、流域汙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編製水、大氣、土壤、噪聲、固體廢物、核與輻射、機動車排氣等汙染防治專項環境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執行,會同相關部門監督機動車排氣汙染。
(三)負責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管理製度。結合本縣實際,建立健全排汙許可、環境影響評價、環保"三同時"、排汙收費、總量控製、汙染減排、區域限批、企業環境保護責任製、環境保護目標管理責任製等環境保護管理製度,並組織、監督實施。
(四)負責環境汙染防治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核與輻射等各類汙染源的統一監督管理,負責醫療廢棄物轉移的審批。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城鄉環境綜合整治。
(五)負責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編製全縣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複工作。會同相關部門監督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濕地公園的保護和環境管理。參與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會同相關部門監督管理生態環境安全,提出全縣生態環境保護補償製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生態係列創建工作。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核與輻射環境監管以及全縣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核與輻射安全政策、規劃、標準。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利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汙染防治。負責Ⅲ類射線裝置的輻射安全審批。負責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的生產、銷售、使用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全縣環境監測管理工作。組織全縣環境監測網絡規劃建設,優化環境監測點位的設置,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汙染源監督性監測,加強監測數據管理,建立環境監測數據共享機製。組織對全縣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會同和配合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環境與健康監測、調查和風險評估製度。
(八)負責全縣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監管。規範和監督全縣環境保護執法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法律製度,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監督其他環境保護執法部門環境執法行為,對各類環境保護責任主體履行環境保護義務進行稽查。
(九)負責環境應急和汙染事故糾紛處理。負責編製全縣環境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相關汙染企業依法編製本企業環境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指導、協調處理全縣環境汙染事故和糾紛。
(十)負責全縣環境保護經濟政策的製定和實施。提出全縣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組織指導全縣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建立健全全縣企事業環境行為信用體係。
(十一)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重大科學研究,組織縣級環境保護科技成果的鑒定、交流與推廣。開展對外環境保護信息交流工作,參與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務。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製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劃,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三)負責全縣環境信息發布工作。負責編製並發布全縣環境質量狀況報告、重點汙染源監督性監測報告,發布重大環境事件處理處置情況信息,推動環境政務信息公開,指導並監督重點汙染企業環境信息公開。
(十四)製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製。受縣人民政府委托,將全縣環境保護重點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縣直相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相關企業,實行目標管理,並對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十五)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
衡山縣環境保護局是正科級全額撥款單位,設7個內設機構(辦公室、開發監督股、汙染防治股、政策法規股、總量控製股、核與輻射固體廢物管理股、行政審批服務股),兩個下屬機構(環境保護監察大隊、環境保護監測站)。至2018年12月份,共有人數55人,其中在職44人、退休11人;現有車輛2台。
(二)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我局2018年部門決算編製範圍是衡山縣環境保護局本級。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財決08表).XLS
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財決07表).XLS
7、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部門決算相關信息統計表).XLS
8、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財決09表).XLS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收入總計1083.02萬元,比上年減少595.1萬元,減少35.46% ;支出總計1029.40萬元比上年減少895.1萬元,46.51%。主要是因為農村環境整治整縣推進項目基本結束,大部份工程及支付都是在上年完成。全年收支結餘53.62萬元,年末結轉和結餘53.62萬元。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1083.0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065.32萬元,占98.37%;其他收入17.70萬元,占1.63%。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1029.4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52.06萬元,占34.20%;項目支出677.34萬元,占65.8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1065.3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060.1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5.20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006.5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7.78%。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006.5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麵: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5.37萬元,占6.49%;節能環保支出941.13萬元,占93.51%。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470.97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006.50萬元,是年初預算的213.71%,其中: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43.75萬元,支出決算65.37萬元,是年初決算的149.42%,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與決算核算的基數口徑不一樣,實際支出時將年終一次性獎金計算到基數裏了。
2、節能環保支出預算414.09萬元,支出決算941.13萬元是年初預算227.28%,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農村環境整治項目完工,支付了進度款,這個沒有納入年初預算。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52.06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15.32萬元,占基本支出的89.56%;公用經費36.74萬元,占基本支出的10.44%。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17萬元,支出決算為 11.2萬元,完成預算的65.88%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未預算,本年也未發生此項支出。與上年相同;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8萬元,支出決算為2.91萬元,完成預算的36.38%,與上年相比減少4.40萬元,減少60.19%;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9萬元,支出決算為8.29萬元,完成預算的92.11%,決算數與上年相比減少0.71萬元,減少7.89 %,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較好的落實了中央"八項"規定和縣委縣政府要求,厲行節約,壓縮一般性行政經費,嚴格"三公"經費支出的範圍標準,認真把好"三公"支出審批程序關。2018年沒有購置和處置車輛,年末車輛保有量2台。公務接待72批次,42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為5.2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為5.20萬元。
九、關於2018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18年,我縣環境保護工作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縣委經濟工作和省、市、縣環保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以解決省級環保督察和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交辦件為重點,全力打好"三大攻堅戰",大力實施環保專項行動,統籌兼顧,多措並舉,攻堅克難,各方麵工作取得了長足進展。全縣環境狀況不斷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總體持續向好,小康社會創建指標穩步達標。城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85%(考核目標值為83%);地表水和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均為100%,農村生活汙水處理率達72%以上。全年未發生環境安全事件。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6.74萬元,比年初預算數22萬元增加14.74萬元,主要原因是年初對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預算不足。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政府采購情況 政府采購共計209.51萬元,其中貨物59.24萬元,服務150.27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固定資產年初原值385.22萬元,年未原值447.82萬元,增加62.6萬元,主要為空氣自動站更新儀器設備。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為完成相關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各項支出。
(三)"三公"經費:指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五部份 附件
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指標評分表及專項資金績效目標自評表(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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