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產3500噸可降解塑料袋二期擴建項目審批決定的公告

關於年產3500噸可降解塑料袋二期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決定的公告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對《年產3500噸可降解塑料袋二期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公告期為自公示日起5個工作日。

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複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通訊地址:衡陽市生態環境局衡山分局

  話:0734-5812017  編: 421300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

序號

文件名稱

文號

發文時間

1

年產3500噸可降解塑料袋二期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意見

6 榮宸

榮宸塑業年產3500t可降解塑料袋二期擴建項目報批稿 - 公示版(1)


山環評[2025]6

202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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