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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縣環境保護局
2017年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18年3 月15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特向社會公布衡山縣環保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本報告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回應解讀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谘詢處理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涉及行政權力運行、公共服務、公共監管等事項 、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縣環保局認真貫徹落實《條例》,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著重在完善和規範上下功夫,促進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健康較快發展。
(一)領導重視,職責明確。縣環保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根據人事變動,及時調整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理順政務公開工作關係,設立了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明確日常工作由局辦公室牽頭負責,形成職責分明、分工合理、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麵,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機製健全,規範公開。緊密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修改完善了局政務公開工作製度,使政務公開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進一步完善了《衡山縣環境保護局信息公開工作製度》,研究製定了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製度、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評議製度、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等製度。以股室為單位,分解細化政務公開工作職責,做到責任、任務、措施三落實,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序開展。
(三)狠抓學習、強化宣傳。堅持把《條例》學習融入日常工作中,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強化政府信息公開是職責,是法定義務的理念,在工作中牢固確立公開透明、規範運作的理念,充分達到信息公開的效果。同時廣泛宣傳,營造氛圍,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和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作為信息公開的重點內容,拓寬人民群眾參與社會經濟事務管理的渠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四)豐富載體,創新形式。注重發揮縣黨政門戶網、縣政務中心環保辦事窗口、政務宣傳欄、市環保局網等信息公開功能,向社會公布各項環保法律法規、政策和環保信息,極大的方便了公眾獲取縣環保工作信息,促進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7年,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32條。其中:機構信息1條、領導信息1條、計劃總結類信息2條、法規公文類信息3條、通知公告7條、工作動態類信息34條、人事類信息2條、財政信息3條、其他信息類79條(包括環境質量、建設項目環評公示、環保執法、環境監管信息等)。
三、回應解讀情況
2017年,我局沒有回應解讀情況。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7年,我局沒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7年,我局沒有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收取任何費用。
六、谘詢處理情況
2017年,我局沒有谘詢處理情況
七、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截至目前,我局尚未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申訴。
八、涉及行政權力運行、公共服務、公共監管等事項
2017年,已經共梳理公共服務事項5項、公共監管事項5項,政務服務網審批事項梳理、發布工作正有序開展。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參加政府信息公開會議2次,開展信息公開培訓1次,培訓8人次。
十、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存在問題
信息公開還不夠積極主動,存在突擊發布信息、應付檢查的現象;公開信息不夠全麵,公開的信息主要集中在工作動態、法規公文方麵,其它方麵公布的較少;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內容還有待於進一步健全。
(二)改進措施
一是進一步強化信息公開的宣傳力度和管理力度,確保政務公開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二是深入推進政務公開與為民辦環保實事相結合,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工作長效機製;三是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評製度,對局政府信息公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格考核獎懲,使政府信息公開成為一種日常化、製度化的工作;四是加強人員業務培訓,提高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進一步在強化信息的時效性和工作規範化等方麵下功夫,及時更新信息內容、提高信息質量,使社會公眾能獲取方便、及時、豐富的有關環保的信息服務。
十一、附表
| 指 標 |
單位 |
數量 |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132 |
|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0 |
| 製發規範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32 |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0 |
| 其中:主要負責同誌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0 |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 其中:主要負責同誌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0 |
| 1.當麵申請數 |
件 |
0 |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0 |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0 |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0 |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 (三)申請答複數 |
件 |
0 |
|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
件 |
0 |
| 2.同意公開答複數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開答複數 |
件 |
0 |
| 4.不同意公開答複數 |
件 |
0 |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 四、行政複議數量 |
件 |
0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0 |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0 |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1 |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麵的經費) |
萬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2 |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1 |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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