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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17年3月1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省、市、縣信息公開有關文件規定,特向社會公布衡山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年報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舉報、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涉及行政權力運行、城市管理、公共服務等事項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在省局、市局、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精心指導下,緊緊圍繞我局職能,不斷創新思路,完善機製,規範流程,堅持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規範自身行為、推進依法行政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強領導,機構到位。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及時調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依托辦公室配備2名兼職人員,相關業務責任股室配備1名聯絡員,相對固定地負責信息日常工作事務,做到領導落實、機構落實、人員落實,工作內容和任務明確,保證正常有序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
(二)立足職能,規範運作。一是規範欄目功能。圍繞公眾需求,確定了政府信息公開平台發布、查閱、告知、互動等功能定位,確保欄目設置涵蓋了縣局現有的全部工作,達到應公開盡公開的目的;二是規範信息發布程序。堅持“先審查、後公開”、“一事一審”、“上網不涉密,涉密不上網”原則,抓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環節的保密審查,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其他不宜公開的信息不得公開,杜絕泄密事件發生;三是加大監督檢查。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納入縣局2016年度績效考評方案中,嚴格實行目標考核,實施責任追究。
(三)積極指導,提升素質。2016年,我局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不斷完善工作細則,將政府信息公開與行政執法、城市管理等業務職能有機結合起來,強化公開載體的便民利民、公共服務等功能,有效推動全縣行政執法係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有序開展。同時加大培訓力度,不斷提高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行政管理人員,特別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依法公開政府信息工作的意識和能力。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
我局按照及時、公開、便民、利民原則,主要通過縣政府網站向公眾公開政府信息,根據需要或通過廣播、電視等媒體公開政府信息,主要公開內容如下:
1.機構職能。包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等。
2.政策文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及規範性文件。
3.辦事指南。包括城市管理、市容環境衛生、市政設施管理等。
4.工作動態。包括全年上級領導指導工作情況、縣局領導深入基層督導工作情況等。
5.計劃規劃。包括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
6.其他信息。包括縣局職責範圍內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認真按照省局、市局及縣政府規定的依申請公開程序,以“統一受理、分別辦理,統一答複”的原則,製作統一文書格式,由辦公室負責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然後分流到責任部門辦理,進行跟蹤督查,在規定的時限內由辦公室人員統一對外答複,確保信息公開及時、準確。截至目前,我局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舉報、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情況
截至目前,我局尚未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申訴。
五、涉及行政權力運行、城市管理、公共服務等事項
目前止,已經共梳理權力清單37項,政務服務網審批事項梳理、發布工作正有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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