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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18年3月10日)
編製說明:本年度報告根據國、省、市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編製,內容包括:概述,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行政複議、訴訟和申訴,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和減免情況,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六大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局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工作思路,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務規定》及《湖南省政府網站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精神,結合自身實際,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主要開展了以下幾方麵工作:
(一)全麵部署工作
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分工責任。我局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高度重視,成立了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局辦公室配備專職人員2人,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高質量、高標準、嚴要求地進行。
(二)進一步編製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
為貫徹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結合我縣實際,特編製《衡山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詳細地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公開了需要獲取衡山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信息的方式、受理的程序、申請的方式、申請的處理以及監督方式和程序,做到了便民、利民。
(三)進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配套製度
完善公開製度,健全配套製度。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製度,明確職責程序、公開方式和時限要求;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受理製度,明確申請的方式,申請的受理、申請公開的辦理流程和辦理時限;建立了內部審核和信息公開責任製,按照職能職責的要求,把好審核關,確保公開信息的準確性、權威性、完整性和時效性。
(四)推進政務公開的工作要點
拓展公開渠道,注重公開實效。依托黨政門戶網站,及時發布更新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欄目內容,確保欄目設置涵蓋了局現有的全部工作,達到應公開盡公開的目的。利用12345熱線,了解群眾訴求,並及時回應。不定期通過微信、電子顯示屏、宣傳欄,向社會公布城市管理工作情況,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納入縣局2017年度績效考評方案中,嚴格實行目標考核,實施責任追究。
(五)開展學習培訓
開展業務培訓,提升公開水平。我局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組織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集中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不斷提高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行政管理人員,特別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依法公開政府信息工作的意識和能力。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我局始終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按照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範圍,主動公開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2017年,通過衡山縣黨政門戶網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3條,其中:工作進展8條、通知公告4條、領導信息1條、政策文件3條、規劃計劃2條、人事信息1條、財政財務2條、公開年報1條,公開指南1條。
(二)主動公開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我局積極創新方式方法,豐富公開載體,增強公開實效。
1、縣黨政門戶網站。2017年我局在衡山縣黨政門戶網上就“工作進展、通知公告、機構信息、領導信息、政策文件、規劃計劃、人事信息、財政財務、信息公開年報、信息公開指南”十大模塊,主動公開信息23條,為群眾和其它組織獲取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麵的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2、12345政府熱線。通過12345政府熱線,今年我局共受理各類投訴轉辦件共計86件,其中:涉及違法建設3件,噪音擾民46件,市容、環境保護16件,其他21件,全部做到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回複並處理,切實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辦結率達100%。
3、其他渠道。我局充分利用報紙、執法崗亭LED顯示屏、戶外廣告欄、宣傳欄等媒介,拓展發布信息的渠道,使群眾能及時獲得政務信息,強化了政府信息公開的廣度和深度;依托城管法製工作微信群,及時向市城管局報送信息,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公開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信息情況
2017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公開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請。也未接到關於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電話谘詢。
四、行政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2017年,我局未收到針對我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行政訴訟案和行政申訴。
五、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7年,我局無因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六、主要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7年,我局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製度,但與市縣要求、群眾需求還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信息公開的內容不夠及時、全麵、深入,存在著應敷差事的問題。二是信息公開的途徑較單一,單位和群眾之間的信息互動有待進一步加強。三是政府信息公開宣傳力度不夠大,群眾對政府網站的認知度和依賴度依然較低。
2018年,我局將進一步完善工作機製。一是主動提高信息公開的意識,及時發布民眾關注的熱點政務信息和有關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與政策的解讀。二是鼓勵本單位職工積極參與信息發布的監督,建立長效的監督機製。三是強化業務培訓,提高信息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四是拓展公開渠道,充分利用互聯網、報紙、公共查閱點、政務微博、微信、電子顯示屏、戶外廣告欄等途徑,加大宣傳的力度,提高信息的知曉率,更好地服務於人民。
七、附表
| 指 標 |
單位 |
數量 |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23 |
|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3 |
| 製發規範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23 |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0 |
| 其中:主要負責同誌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0 |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 其中:主要負責同誌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0 |
| 1.當麵申請數 |
件 |
0 |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0 |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0 |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0 |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 (三)申請答複數 |
件 |
0 |
|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
件 |
0 |
| 2.同意公開答複數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開答複數 |
件 |
0 |
| 4.不同意公開答複數 |
件 |
0 |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 四、行政複議數量 |
件 |
0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2 |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0 |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2 |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1 |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麵的經費) |
萬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4 |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0 |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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