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縣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編製說明: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由衡山縣公安局編製。本年度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行政複議和行政訟訴情況、收費及減免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等六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不斷健全和完善工作機製,始終堅持把衡山縣黨政門戶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台,嚴把信息質量關,做到及時準確發布信息,同時認真聽取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按照《條例》規定內容,規範工作流程,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的保密審查、信息送交和發布等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工作開展情況及其成效。

  1、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構。我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真貫徹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一係列重要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確定由局指揮中心牽頭,並指定由專人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加大推進和協調工作的力度。

  2、明確工作內容和任務。依據縣政府信息公開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公安工作職能特點,結合工作實際,製定了一係列工作製度,明確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內容:公安工作動態、工作報告、破案信息、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法製宣傳和依法治縣工作等。

  3、政府信息公開初見成效。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欄目能做到及時發布和更新信息,確保信息全麵和準確。

  (二)拓展主動公開渠道和內容。根據縣政府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我局將工作職責、機構信息、領導信息、規劃計劃、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工作進展、人事信息和財政信息等作為主動公開範圍的信息。除此之外,我局還開辟了衡山公安信息局域網,編製了《衡山公安》、嚴打工作簡報、《衡山公安》微信公眾號,全方位宣傳公安工作。

  (三)情況及統計數據。2016年,我局向縣黨門戶網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53條,其中機構信息1條,領導信息3條,規劃計劃2條,政策文件7條,通知公告5條,工作動態227條,人事信息4條,財政信息4條。在各媒體發表信息63篇,其中縣級刊物9篇,市級刊物20篇,省級刊物24篇,國級刊物10篇。編輯《衡山公安》6期,嚴打簡報12期,向省市公安內網發表稿件70篇,編輯《衡山公安》微信124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四、行政複議和行政訟訴情況

  2016年,我局未收到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申請, 未發生一起行政訴訟事件。

  五、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6年,我局對政府信息工作未收取任何費用。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6年,我局在信息公開方麵存在不足之處主要有:一是公開信息內容的深度、廣度有待進一步拓展,時效性有待加強;二是公開的方式、途徑不夠廣泛,信息更新還不夠及時;三是公開信息還不能完全滿足社會公眾的需求,信息資源的要進一步加強整合。

  2017年,我局將在以下幾個方麵加以完善:一是加大信息公開力度。進一步明確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應負的職責,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加大信息公開力度,確保民眾知情權。二是優化公開內容,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擴大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三是進一步嚴格信息公開審核程序,規範、細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檢查考核製度,提高工作效率和積極性,確保信息公開準確、及時、有效。四是確保公開時效。嚴格信息公開時限要求,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的及時性,方便公眾查詢。五是紮實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進一步規範依申請受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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