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衡陽市縣級人民政府和縣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結果

2021年度衡陽市縣級人民政府和縣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結果

 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發布時間:2023-02-06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縣級人民政府和縣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履行教育職責評價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21〕31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統一部署,衡陽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組織開展了2021年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縣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簡稱"兩項評價"),督導評價意見及評價結果得到了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的認定。2021年度全市縣級人民政府及縣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履行教育職責評價,評為優秀等次單位4個,分別為:耒陽市、衡東縣、衡陽縣、石鼓區;評為合格等次單位8個,分別為:衡南縣、衡山縣、祁東縣、常寧市、南嶽區、雁峰區、珠暉區、蒸湘區。


衡陽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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