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一、主要職能
1.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殯葬管理條例》、《湖南省殯葬管理條例》和市、縣有關殯葬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範性文件。宣傳殯葬改革政策,引導群眾樹立科學、文明、健康的喪葬習俗;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移風易俗、破除迷信宣傳活動。
2.負責遺體接運、遺體火化,提供殯葬禮儀服務、遺體處置、遺體冷藏、悼念廳租用、餐飲對外等延伸性服務及喪葬用品服務;
3.積極推行殯葬改革,對全縣殯葬改革情況提出建議,擬訂殯葬改革規劃;做好殯葬改革宣傳工作,革除喪葬陋習,提倡厚養薄葬,製止和處理喪事中封建迷信活動;監督檢查全縣殯葬改革和殯葬法規的執行情況,積極推進殯葬基礎設施建設,做好殯葬服務單位和喪葬用品市場日常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殯葬服務人員的崗位培訓,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素質的服務質量。
二、2021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2021年度是衡山縣殯儀館開館後第二年,重點工作任務是履行好我縣殯葬職能工作。
推薦殯葬改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
強化殯葬管理,把殯葬管理納入法製軌道。
3、發展殯葬事業,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殯儀服務需求。
三、部門基本情況
1、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衡山縣殯儀館2021年度部門決算即衡山縣殯儀館本級2021年部門決算。
2、機構設置
衡山縣殯儀館是副科級全額撥款單位,屬民政局二級預算單位。
3、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製及實有情況
衡山縣殯儀館2021年末實有合同編製19人。其中:行政編製0人(含行政工勤編製0人),事業編製8人(含參公管理事業編製0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0人(含行政工勤人員0人),事業人員8人(含參公管理事業人員0人),合同編製人員11人。
實有編製車輛3輛,2台殯儀接運車,1台館內事務用車。
四、收入支出決算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衡山縣殯儀館2021年度收入合計207.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07.6萬元,占總收入的100.00%。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衡山縣殯儀館2021年度支出合計252.35萬元(其中2020年財政應返還額度44.7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52.35萬元,占總支出的100%。
1、基本支出情況
2021年度用於衡山縣殯儀館正常運轉的日常支252.35萬元。其中基本工資、績效工資、職工保險等人員經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1.7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喪葬用品開支。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日常公用經費占基本支出的46.07%(包括補付殯儀館項目建設期間征用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金40萬元),固定資產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22%。
2、衡山縣殯儀館經營收入全部上交衡山縣財政局非稅專戶,2021年度上交財政國庫非稅收入255.92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衡山縣殯儀館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52.35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26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2.1%。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社會福利(款)殯葬(項)支出176.11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69.78%。
3.民政管理事務行政運行13.55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5.37%。
4.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及事業單位醫療支出12.67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5.02%。
5.年初結轉結餘44.75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7.73%。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衡山縣殯儀館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00元,占0.00%;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5.56萬元,占99.28.00%;公務接待費支出404.00元,占0.72%。具體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二)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5.56萬元。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5.56萬元,財政撥款開支的公務用車實有量為3輛。主要用於(殯葬業務)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三)公務接待費支出404.00元。
國內接待費支出40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00元),共安排國內公務接待1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衡山縣殯儀館部門2021年度部門決算資產總額34.95萬元,其中,流動資產650.15元,固定資產34.89萬元,衡山縣殯儀館房屋建築及其他固定資產屬於衡山縣殯儀館項目賬務,不在本決算中體現。2021年度會計核算調整為以支定收,無指標結轉餘額(具體內容詳見附表)。
八、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決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決算財政撥款。
(二)年初結轉和結餘: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餘、經營結餘。不包括事業單位淨資產項下的事業和專用基金。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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