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敬老院實行縣級統籌統管後,為規範敬老院的財務管理和專項資金使用,保障集中特困供養對象的合法權益,提升養老服務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製度》、《湖南省民政廳關於進一步完善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管理製度的通知》湘民函[2017]70號、《湖南省民政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公辦養老機構運營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湘民函〔2022〕25號、《湖南省民政廳關於依法依規推進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建設和管理優化提質的通知》湘民函〔2024〕1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一、總體原則
(一)本辦法適用對象為衡山縣5家敬老院(萱洲敬老院、長江敬老院、福田鋪敬老院、東湖敬老院、店門敬老院),其財務由民政局統一管理,設置統一會計科目進行財務核算,核算至各院,實行電算化做賬,做到專款專用。
(二)敬老院實行事業單位會計報賬製度。按照“院賬局管”的總體原則實施管理。在縣民政局設立敬老院總會計,對全縣各敬老院按季(月)做好憑證編製、賬簿登記、報表編製、整理好會計檔案,由縣養老服務股妥善長期保管。各敬老院業務院長兼任所在敬老院的出納和報賬員,負責管理現金、登記好現金日記賬,完成票據報審、初審程序,整理好原始憑證,每個月的第一個星期五上報上個月開支的原始憑證到縣民政局報賬。
(三)各敬老院業務院長負責管理敬老院的國有資產,監督工程類項目實施,履行安全生產的管理責任。
二、資金類別
(一)基本生活類。經審核認定的在院集中供養特困對象的基本生活費等。
(二)工資績效類。按比例配備的敬老院從業人員的工資、績效、保險、福利等。
(三)日常運轉類。按照各敬老院集中供養員額核撥的保障敬老院日常運轉的運轉費、照料護理費、工作經費等公用事業費。
(四)上級補助類。根據工作需要,各級主管部門核撥的各類補助資金。
(五)捐贈、慰問類。各級主管部門、社會各界、各類機構捐贈的款物、實施慰問時的款物。
(六)工程建設類敬老院擴建、改造、維修工程所涉及的上級撥款和本級自籌資金。
(七)具有條件的敬老院內生產經營活動的經營收入和開展社會化養老服務的有償收入。
(八)固定資產類。院裏所有固定資產都應登記造冊。
(九)其他資金。
三、收入管理
各敬老院的所有收入均根據資金來源渠道、性質分科目入賬,不得設置賬外賬,現金類收入不得坐收坐支、更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公款私存,做到日清月結。
四、支出管理
(一)敬老院的各類資金根據資金性質實行專款專列、專用。
(二)支出票據必須符合規定,並有經手人、證明人和具有相應審批權限的負責人簽批方可報賬。
(三)所有開支均需報批,按照不同資金類別,分別明確審批權限和報賬流程:
1.基本生活類資金。根據《關於進一步規範敬老院集中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費使用管理的通知》(山民發〔2025〕1號)文件規定,敬老院集中供養特困對象的夥食費用、零用錢、服裝鞋帽購置等生活用品費用、水電氣等能源費用和其他支出等基本生活費開支,經手人、證明人在支出票據和附件上簽字後,由敬老院業務院長初審,經縣養老服務股負責人審核後,分管副局長審批(其中:夥食費用開支匯總後在匯總表上統一審批,不單筆審批)後予以支付,單筆1000 元以上的需縣民政局負責人終審後予以支付。基本生活費支出原則上每年不得結存。
2.工資績效類。對按比例配備的敬老院從業人員的工資、保險等,由縣民政局按預算撥付給勞務派遣公司,在規定的時間內打卡發放或支付;績效部分按考核方案兌現。
3.日常運轉類。對運轉費、照料護理費、工作經費等資金,根據工作需要,報縣民政局批準後方可開支。經手人、證明人在支出票據和附件上簽字後,由敬老院業務院長初審,經縣養老服務股負責人審核後,單筆1000 元以下的由分管領導審批後予以支付,單筆1000 元以上的需縣民政局負責人終審後予以支付。服裝鞋帽、單價500元以上需集中采購的物資按相關規定通過湖南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按政府采購流程實施。
4.上級補助類。根據工作需要列支,參照日常運轉類資金審批程序執行。
5.對捐贈、慰問類,按捐贈方意願和財務管理相關規定使用受贈款物,統一登記,做好台賬。直接發放老人慰問金的,須補收入票據,發放花名冊入帳。審批流程參照基本生活類開支方式執行。
6.對院內生產經營活動的經營收入和開展社會化養老服務的有償收入,抵扣生產成本後盈餘資金可彌補院內各項開支。生產資料必須登記造冊、核銷。審批流程參照日常運轉類資金審批程序執行。
7、對敬老院擴建、改造、維修工程所涉及的資金,由民政局統一組織實施,嚴格按照縣民政局項目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
8.固定資產類。需要添置的各類固定資產,做好預算,報縣民政局批準後方可添置。受贈的固定資產直接入帳。審批流程參照日常運轉類資金審批程序執行。
9.其他支出。審批流程參照日常運轉類資金審批程序執行。
五、強化監督
(一)院務委員會要監督每周食譜的製定、生活物資采購和捐贈物品的登記使用情況等。
(二)縣養老服務股、局計財股要加強對敬老院財務管理、經費開支的日常監管,防止擠占、挪用、虛報、冒領等違紀違法現象發生。
(三)敬老院需配合各職能部門例行審計、監察、巡察、財務檢查等,提供真實、有效的會計資料,接受各職能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本財務管理辦法自2025年1月1日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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