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湖南省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計劃(2021-2025年)》(湘農辦疫控〔2021〕60號)文件精神,科學開展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工作,掌握全縣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感染和流行情況,分析病毒遺傳變異特征和規律,建立有效防控政策和措施,結合我縣動物疫病防控實際,特製定本計劃。
一、總體要求
認真組織和規範開展動物疫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工作,全麵掌握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牛結節性皮膚病、羊小反芻獸疫、布魯氏菌病等動物疫病分布狀況和流行態勢。重點開展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動物疫病監測工作,加強動物疫情風險分析評估,做好外來動物疫病、新發病的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科學研判防控形勢,結合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持續開展疫病淨化場、免疫無疫場主要動物疫病監測。
二、基本原則
1.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相結合。各鄉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要在開展監測工作的同時,對監測發現的疫病變化情況,開展針對性的流行病學調查,分析評估疫病的發生發展趨勢。一旦出現下列情形,要及時開展緊急調查監測工作:一是確診發現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新發疫病或牛肺疫等已經消滅的疫病;二是豬瘟等動物疫病流行特征出現明顯變化;三是部分區域(場戶)較短時間出現大量動物發病或不明原因死亡,且蔓延較快。
2.病原監測與抗體監測相結合。以血清學監測為主,根據實際情況開展病原學監測,同時做好重大動物疫病免疫抗體監測。
三、監測時間
2025年4月下旬和10月下旬,發現可疑病例,隨時采樣,及時檢測。
四、監測場點及任務
1、2025年智慧獸醫平台備案的"先打後補"養殖場,春季或秋季每場采全血樣20份送檢監測。
2、生豬定點屠宰場按運輸車采拭子樣每台5個、欄舍采環境樣每周50個,如檢出疑似陽性及時上報並按"批批檢"的原則采全血樣自檢,縣局監測采樣每月2次,每次不小於10份。禾和無害化處理收集中心每日采樣自檢,每次采樣按收集情況不少於5份樣品,縣局監測采樣每月不小於2次,每次采樣品不小於10份。
3、活禽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每月至少1次采集血清學和病原學樣品各20份進行檢測。
五、具體畜禽病種監測計劃
(見附件1—4)。
附件1
非洲豬瘟監測計劃
一、監測目的
掌握全縣非洲豬瘟感染和流行情況,分析病毒遺傳變異特征和規律;發現傳播風險因素,為根除提供科學依據。
二、監測對象
重點是出現疑似非洲豬瘟症狀的死亡豬、發病豬,以及與確診疫情或監測陽性場點有明確流行病學關聯的豬群。
三、監測範圍
生豬養殖場(戶)、生豬定點屠宰場、生豬無害化處理收集中心等。
四、監測時間
2025年2月27日—2025年12月31日。
五、監測方法
1、被動監測:接到疑似疫情報告後,各鄉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及時組織采樣送檢,規範處置,逐級上報。
2、主動監測:根據全縣監測計劃時間安排,做好轄區內家豬、野豬的臨床巡查和采樣送檢工作。
六、監測數量
根據疫病流行和養殖情況,采取集中監測和定點監測。
集中監測:選擇監測場群時要覆蓋生豬規模養殖場、生豬定點屠宰場、無害化處理收集中心等環節。
定點監測:以生豬定點屠宰場和禾和無害化處理收集中心為縣級定點監測點。屠宰場按"批批檢"的原則采樣監測,無害化處理收集點每個月采樣監測不少於2次,每次采樣按收集情況不少於10份樣品。
七、檢測方法
1、抗體檢測:競爭ELISA或間接ELISA。
2、病原學監測:實時熒光PCR。
八、判定與處理
1、監測陽性個體:采用實時熒光PCR檢測,結果為陽性。
2、確診陽性個體:監測陽性個體經省、市級動物疫病預防控製機構確診為陽性。
3、確診陽性群體:群體內至少檢測出1個確診陽性個體。
4、臨床病例:按照《非洲豬瘟疫情應急實施方案(2024年第六版)》處置。
附件2
高致病性禽流感監測計劃
一、監測目的
掌握動物流感病毒感染狀況,重點監測H5、H7亞型流感病毒變異及流行狀況,追蹤動物流感病毒變異特點與趨勢,評估養殖環節家禽免疫後禽流感抗體水平,掌握群體免疫狀況。
二、監測對象
雞、鴨、鵝和其它家禽。
三、監測範圍
禽類:種禽場、商品禽場、活禽交易市場、禽類屠宰場。
四、監測時間
2025年4月下旬和10月下旬。發現可疑病例,隨時采樣,及時檢測。
五、監測方式
(一)被動監測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疑似流感症狀的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禽,應及時向當地鄉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報告,鄉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要組織防疫員第一時間采樣送檢。
(二)主動監測
1.病原監測
采用先抽取場群,在場群內再抽取個體的抽樣方式開展監測采樣。選擇場群時要覆蓋種禽場、商品禽場、活禽交易市場及屠宰場,同時兼顧不同禽類養殖場點的數量比例。
2.抗體監測
選擇場群時要覆蓋種禽場、商品禽場,同時兼顧不同禽類養殖場點的數量比例。
六、監測數量
各鄉鎮采取定點監測和集中監測。
1、定點監測:縣級定點監測點包含活禽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種禽場,肉禽場(存欄5000羽以上)、蛋禽場(存欄2000羽以上)每個月采集血清學和病原學樣品進行檢測。
2、集中監測:選擇監測場群時要覆蓋種禽場、商品禽場,同時兼顧不同禽類養殖場點的數量比例。
3、其他:要把H5和H7亞型流感監測結合起來,規模禽場開展常規監測和緊急監測至少1次。
七、檢測方法
1、抗體檢測:采集血清樣品,采用血凝抑製試驗(HI)開展H5、H7亞型禽流感抗體檢測。
2、病原檢測:采集禽咽喉/泄殖腔拭子等樣品,采用RT-PCR或熒光RT-PCR方法進行檢測。
八、判定標準
1、免疫合格個體:經血凝抑製試驗(HI)檢測,對滅活疫苗免疫的家禽,免疫21天後HI抗體效價≥24為免疫合格。
2、免疫合格群體:對滅活疫苗免疫的家禽,免疫合格個體數量占群體總數的70%(含)以上。
3、監測陽性個體:采用國家推薦的RT-PCR或實時RT-PCR檢測方法,結果為陽性。
4、確診陽性個體:監測陽性個體經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製機構實驗室確診,結果為陽性。
5、確診陽性群體:群體內至少檢出1個確診陽性個體。
6、臨床病例:按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應急實施方案(2020年第五版)》處置。
附件3
口蹄疫監測計劃
一、監測目的
掌握口蹄疫病原感染分布及高風險區域的發病情況,跟蹤監測病毒變異特點與趨勢,查找傳播風險因素,掌握口蹄疫發生與流行規律;評估畜群免疫效果,掌握群體免疫狀況。
二、監測對象
豬、牛、羊等偶蹄類動物。
三、監測範圍
豬、牛、羊等偶蹄類動物的種畜場、規模養殖場(存欄100頭以上)、牲畜交易市場及生豬定點屠宰場、無害化處理收集中心等。
四、監測時間
時間為2025年4月下旬和10月下旬。發現可疑病例,隨時采樣,及時檢測。
五、監測方式
(一)被動監測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豬、牛、羊等偶蹄動物出現水泡、跛行、爛蹄等類似口蹄疫症狀,應及時向當地鄉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報告,由鄉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組織防疫員第一時間采樣送檢。
(二)主動監測
1、病原監測
采用先抽取場群,在場群內再抽取個體的抽樣方式開展監測采樣。選擇場群時要考慮豬、牛、羊等偶蹄類動物的種畜場、規模養殖場、牲畜交易市場、生豬定點屠宰場、無害化處理收集中心的比例。
2、抗體監測
選擇場群時要綜合考慮豬、牛、羊等偶蹄類動物的種畜場、規模養殖場、牲畜交易市場、生豬定點屠宰場的比例。
六、監測內容和數量
所有生豬規模養殖場(存欄300以上)、肉牛場(存欄100頭以上或年出欄50頭以上)、肉羊場(存欄100隻以上或年出欄100隻以上)、生豬定點屠宰場、無害化處理收集中心等全部監測。
定點監測和集中監測:縣級定點監測點包含種豬、牛、羊養殖場和生豬定點屠宰場,每個監測點完成血清學和病原學檢測至少1次以上。
七、檢測方法
(一)病原檢測
對牛羊食道-咽部分泌物(O-P液)、豬頜下淋巴結和扁桃體,采用RT-PCR方法或熒光RT-PCR方法檢測口蹄疫病原。
(二)非結構蛋白抗體檢測
采用非結構蛋白(NSP)抗體ELISA方法進行檢測。在免疫狀況下,對NSP抗體檢測陽性的,需進一步確認。可重複采樣檢測 NSP 抗體,根據抗體陽性率變化判斷是否感染病毒。具體方法是,在NSP首次監測2-4周後(期間不能進行免疫)進行二次采樣檢測(兩次采樣檢測的動物要保持一致)。對NSP抗體陽性率等於或低於首次檢測結果的,可排除感染。
(三)免疫抗體檢測
豬免疫28天後,其他畜免疫21天後,采集血清樣品進行免疫效果監測。
O型口蹄疫抗體:液相阻斷ELISA,合成肽疫苗采用VP1結構蛋白ELISA進行檢測。
A型口蹄疫抗體:液相阻斷ELISA。
(四)SVA檢測
1、血清檢測:間接ELISA或競爭ELISA方法。
2、病原檢測:采用實時RT-PCR方法,結合病原分離及序列測定。
八、判定標準
(一)免疫合格個體
1、液相阻斷ELISA:牛羊抗體效價≥27,豬抗體效價≥26
2、VP1結構蛋白抗體ELISA:抗體效價≥25
(二)免疫合格群體
免疫合格個體數量占群體總數的70%(含)以上。
(三)可疑陽性個體
1、免疫家畜非結構蛋白抗體ELISA檢測陽性的。
2、未免疫家畜血清抗體檢測陽性的。
(四)可疑陽性群體
群體內至少檢出1個可疑陽性個體的。
(五)監測陽性個體
牛羊的食道—咽部分泌物(O-P液),豬的頜下淋巴結或扁桃體用RT-PCR或實時RT-PCR檢測,結果為陽性。
(六)確診陽性個體
監測陽性個體經省動物疫病預防控製中心確診,結果為陽性。
(七)確診陽性群體
群體內至少檢出1個確診陽性個體的。
(八)臨床病例
按照《口蹄疫防治技術規範》確定。
附件4
緊急流行病學調查方案
一、目的
(一)界定疫病發生情況,分析可能擴散範圍,提出防控措施建議,提高突發動物疫情處置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
(二)探尋病因及風險因素,分析疫情發展規律,預測疫病暴發或流行趨勢,評估控製措施效果,提出政策措施建議。
二、範圍
懷疑發生以下情況時,鄉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組織動物防疫員根據本方案的要求啟動緊急流行病學調查工作,並及時填報緊急疫情調查表:
(一)非洲豬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牛節結性皮膚病;
(二)較短時間內出現導致較大數量動物發病或死亡,且蔓延較快疫病,或懷疑為新發病的;
(三)其他需要開展緊急流行病學調查的情況。
三、工作程序
(一)鄉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接到疑似疫情報告後,應立即派片區防疫員上門進行疫情尋問筆錄的記錄,並第一時間上報疫情。
(二)現場調查人員進一步核實情況後,參照相應緊急流行病學調查表,采集有關信息,填寫調查表。
(三)現場調查人員應根據調查獲取的信息,描述動物疫情現狀(空間、時間和群間分布等),分析疫病來源,判斷疫情發展趨勢,提出控製措施建議,形成調查評估報告。懷疑疫情擴散時,應在高風險地區開展追蹤調查。
(四)縣畜牧水產事務中心接到疫情報告後,立即派專家組到場對現場調查人員形成的調查評估報告進行審核,並及時上報市動物疫病預防控製機構。
四、工作要求
(一)縣畜牧水產事務中心專家組要對現場調查人員形成的調查評估報告進行審核,並報上級業務管理機構複核,審複核意見作為重大動物疫情解除封鎖的重要依據。
(二)疫情解除封鎖後,縣畜牧水產事務中心要將流行病學調查表、監測評估報告和專家組審核意見報市動物疫病預防控製機構。
(三)各鄉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要明確專人負責動物疫病尋問筆錄的記錄和疫情報告表填報工作。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