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簡介


根據《中共衡陽市委辦公室 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衡山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衡辦〔2019〕6號),設立衡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承擔著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負責人:李剛

機構地址:衡山縣開雲鎮衡山大道598號

郵編:421300

電話:0734-5822066

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5月1日-9月30日)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工人事股、計劃財務股、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服務股、信用監督管理股、市場規範管理股(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股)、廣告監督管理股、標準質量監督管理股、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股、計量與認證監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股(應急管理股)、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股、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股、消費者權益保護股、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股。

所屬事業單位: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市場監督檢驗檢測中心(加掛衡山縣不良反應檢測中心牌子)、企業注冊服務中心、市場舉報投訴中心、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指導中心、消費者權益保護事務中心、質量計量檢驗檢測中心、市場監督管理信息中心。

派出機構:13個鄉(鎮)市場監督管理所

主要職能: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相關規範性文件,推動建立落實市場(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人民政府負總責的機製,著力防範區域性、係統性市場監管安全風險。組織實施質量興縣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組織開展企業信用體係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管理。

(二)負責涉及經營(企業)主體的各類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並監督管理;負責經營主體統一登記注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經營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根據授權辦理縣外外資、內資企業在衡山設立分公司的登記注冊。建立經營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製,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經營主體信用體係建設。

(三)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根據授權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製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營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負責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股權出質登記、動產抵押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並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和知識產權等經濟違法行為。依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

(六)依法對縣域內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根據授權監督檢查在本縣範圍內非本地管轄的行政、企事業單位價格和收費行為,對各類價格和收費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製措施。

(七)負責宏觀質量管理,貫徹國家質量發展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質量獎勵製度,積極推進質量強縣戰略和品牌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較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製度,組織較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建立並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製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八)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控工作。落實質量分級製度、質量安全追溯製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承擔產品質量安全強製檢驗、國家監督抽查、定期監督檢查等相關工作;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

(九)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內綜合管理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依法對特種設備生產(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項目的監督管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根據上級授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

(十)負責擬訂並協調推進食品安全規劃,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食品安全協調聯動機製。負責全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督促檢查縣直相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係建設和隱患排查治理機製建設,防範區域性、係統性食品安全風險。組織指導全縣重大食品安全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製度,負責開展食品信息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等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依法承擔轄區內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酒類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鹽專營管理和食鹽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製度,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機製。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係,建立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工作機製並監督實施。推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製度,依職責管理轄區內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負責產品能源效率標識監管,依法推行用能單位能源計量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據法定職責,對標準的製定進行指導監督,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推行采用國際標準。組織協調和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

(十四)負責對全縣認證認可及有關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完善檢驗檢測體係,規範全縣認證認可和檢驗檢測市場秩序。加強各部門各行業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知識產權領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六)負責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藥品分類管理製度,監督實施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權限組織、指導藥品生產、經營環節的許可、備案、檢查以及藥品生產、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行為的查處。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製度。

(十七)負責醫療器械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權限組織、指導醫療器械生產、經營環節的許可、備案、檢查以及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行為的查處。

(十八)負責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組織監督實施化妝品標準及分類管理製度,監督實施化妝品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權限組織、指導化妝品生產環節的許可、備案、檢查以及化妝品生產、經營環節違法行為的查處。

(十九)負責知識產權創造應用。實施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的政策和措施。按權限負責商標、專利和原產地地理標誌的管理,負責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係建設,推動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規範知識產權交易和無形資產評估,促進知識產權轉移轉化,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有關事宜。

(二十)負責保護知識產權。落實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相關工作,負責知識產權保護體係建設,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

(二十一)負責消費維權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查處製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負責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係,指導消費者谘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等工作。依法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指導縣消費者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二十二)負責本行業、領域的應急管理工作,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二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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