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能手劉嶽濤的“調解七字法”

調解能手劉嶽濤的“調解七字法”

 

(通訊員:彭妮)劉嶽濤,現年60歲,高中畢業後從事農村基層工作,現任衡山縣貫塘鄉五星村副書記兼五星村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是一名有著三十多年基層調解經驗的老調解員。多年來,劉嶽濤以豐富的基層工作經驗,積極主動參與到矛盾糾紛調處工作中,成功調解各類疑難、重大矛盾糾紛216起。多次獲得鄉級“優秀村幹部”、縣級“婚姻家庭金牌調解員”、“十佳”人民調解員等榮譽,2018年獲得湖南省“優秀人民調解員”稱號。

 

(婚姻家庭矛盾糾紛調解現場)

長期以來,劉嶽濤不斷加強自身修養與學習,通過幾十年的調解工作實踐,對鄰裏糾紛、婚姻家庭等方麵的糾紛積累了豐富的調解經驗,總結出“人民調解七字法”:勤、畏、法、情、理、和、訪。

 

人民調解有技巧,化解糾紛要趁早。

自願調解是前提,調查取證不能少。

弄清事實是關鍵,公平正義要記牢。

依法調解講原則,有了法律好撐腰。

 

調解糾紛要勞,反複溝通效果好。

調解過程繁又雜,莫艱辛莫煩躁。

爭議麵前先講,鄰裏之間用調。

事實麵前講清,合情合理是真招。

 

化解糾紛為貴,簽好協議莫爭吵。

日後關心多走,人到心到情也到。

履行協議見成效,定紛止爭怨恨消。

耐心調解是手段,清泰平安樂逍遙。

(劉嶽濤在縣人民調解經驗交流會上分享“人民調解七字法”)

認真做好人民調解工作,踐行“楓橋經驗”,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是當前人民調解員踐行初心使命最具體的表現。“人民調解七字法”較好的總結了調解工作經驗和技巧。要做好人民調解工作首先要加強自身法律、政策學習,依法調處;其次要學會調查、認真傾聽了解事實,保持公平正義;第三要注重技巧,法、理、情相結合,以和為貴;第四要不忘督促協議履行,確保調解成功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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