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縣司法局關於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選任公告


根據《南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衡山縣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辦法(試行)》《衡山縣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工作辦法(試行)》的規定,現將衡山縣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選任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任名額

依照《衡山縣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工作辦法(試行)》的規定,經報衡山縣人民政府批準,在全縣共選任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15名。

二、選任條件

(一)擔任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應具備的條件:

1.年滿18 周歲,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2.遵守法律法規,信用良好,無刑事處罰、行政處分、黨紀處分記錄以及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記錄

3.有廣泛的群眾基礎,善於聽取和反映各方麵的意見,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

4.重視和支持法治政府建設,具有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所需的法律和專業知識,具備與履行職責相應的工作能力;

5.熱心支持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能客觀公正地進行行政執法監督;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能擔任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

1.縣、鄉鎮人民政府的組成人員,行政執法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承擔公共事務管理職責的組織的工作人員;

2.其他因職務原因不適宜擔任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職務的;

6.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執法監督公信力的。

三、選任程序

(一)司法局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後,向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社會團體、新聞媒體及其他有關部門提出選聘的意向性意見;
    (二)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社會團體、新聞媒體及其他有關部門根據司法局提出的意向性意見,在征得被推薦人選所在單位或部門同意後,提出推薦人選;
    (三)司法局對被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並征求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候選人意見,並報請政府審核批準;

    (四)擬聘人選向社會公示,公示期5日;
    (五)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人選,由政府印發聘任通知、頒發聘書,任期為2

)縣司法局向社會發布經選任的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名單。

申請擔任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的公民報名事宜

(一)報名時間。

2022年1128日至2022年12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報名地點。

衡山縣司法局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股304辦公室。

(三)報名時需提交如下材料。

1.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推薦表;

2.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學曆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張及電子版。

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製度是人民群眾了解執法、參與執法監督的直接形式,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依法代表人民監督執法活動,既是人民當家作主權利的具體體現,也是一項光榮的職責和義務,歡迎符合條件的公民踴躍報名參與。

特此公告

聯係人及聯係電話:李文波0734-5821031

附:衡山縣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申請表)推薦表


 

  

                                                      衡山縣司法局

                                                       2022年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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