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縣2024年度財政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
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
—2025年8月28日在衡山縣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32次會議上
衡山縣審計局局長 王維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受縣人民政府的委托,報告2024年度縣級財政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請予審議。
根據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縣審計局依法對2024年度縣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2024年全縣各部門各單位在縣委縣政府堅強領導下,在縣人大、縣政協的監督支持下,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麵對土地市場遇冷、債務還本付息的巨大壓力,全力組織財政收入,全力改善民生福祉,保障財政平穩運行,完成了年度各項預算執行任務。
一是財政運行總體平穩。緊盯年度目標任務,積極組織財政收入,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109574 萬元,同比增長8.68%。其中:稅收收入77221萬元,占比70.47%;爭取上級補助資金191065萬元,爭取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67100萬元;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363185萬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7%,嚴格按照"保工資、保運轉、保基本民生"的支出原則,積極盤活財政資金,有力保障了鄉村振興、教育發展、社會保
障等重點民生領域和民生項目的資金需求,其中:教育事業發展投入6956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投入60065萬元。
二是財政改革不斷深化。全麵實施預算管理一體化改革,以信息化手段驅動實現預算製度現代化,進一步提升綜合預算管理水平。積極盤活存量資金,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不斷提高,收回財政往來款項及出借資金2830萬元,收回存量資金21052萬元,為保障"三保"支出起到了補充作用。
2024年縣級財政預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執行情況總體可以,但是財政運行中仍然存在著一些困難和問題。困難主要體現為庫款緊張,財政兌付能力弱。截至2024年底,全縣尚存結餘指標225121萬元,年末國庫存款僅為10613萬元,財政庫款餘不抵支,存在較大的支付風險。
本級預算執行審計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編製方麵存在的問題
預算編製不科學。
一是2024年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完成700萬元,為年初預算的100%,支出完成105萬元,完成率僅為年初支出預算的15%,且未做預算調整。
二是土地出讓金收入預算90000萬元,2024年賬麵顯示完成7397萬元,完成率僅為預算的8.22%,且未做預算調整。
(二)預算執行方麵存在的問題
1.土地出讓金未征收到位23612.7萬元。
2.財政收入未及時上解11405.69萬元。
一是非稅收入應解未解8474.41萬元;二是待查資金未及時確認並上繳國庫2931.28萬元。
3."135"工程升級版獎補資金撥付不及時,涉及金額801.25萬元。
(三)財政管理方麵存在的問題
1.往來款項未及時清理。
一是預撥經費未在年終前及時列支出或清理收回7174.27萬元;二是其他應收款未及時清理49211.78萬元。
2.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銀行存款賬實不符。
3.庫款不足導致"有糧票無糧食"現象。
(四)"兩重""兩新"專項行動實施情況
1.項目推進緩慢,暫未激發有效需求。
2.商務局監管缺失,致使企業銷售的二級能效家電按一級能效家電多補貼0.28萬元。
3.衡山縣嘉盛家庭農場套取農機報廢更新補貼0.99萬元。
(五)零基預算改革實施情況
項目績效目標製定不科學。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情況
1.衡山縣農田建設事務中心吳永良騙取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金1.3萬元。
2.衡山縣財政局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服務中心管理失職。
一是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用於困難救助金和糾紛調解賠償金,違規支出金額24.4萬元;用於彌補交通事故受害人損失,違規支出金額14.29萬元。
二是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中心未履行墊款追償責任。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縣財政局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超預算和無預算支出12.55萬元
(二)縣商務局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預算支出不規範:一是部分指標預算執行率低;二是三公經費列支不規範,超預算支出7.57萬元。
2.超標準發放信訪維穩補助0.25萬元。
3.應記未記固定資產1.81萬元。
(三)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未及時撥付上級專項資金1282.18萬元。
2.縣級獎補政策文件已失效撥付資金230.82萬元。
3.隱匿公車運行維護費4.04萬元。
4.違規發放津補貼8.02萬元。
(四)縣發展和改革局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預算支出不規範7.81萬元。
2.政府采購程序不合規。
(五)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公務接待不規範0.53萬元。
2.政府采購程序不規範5.85萬元。
(六)縣交通警察大隊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未按規定采用電子賣場采購4.32萬元。
2.公租房租金應繳未繳8.64萬元。
三、審計建議
(一)進一步深化財政管理體製改革。深入落實零基預算理念,健全財政支出標準體係,推進項目庫建設和加強預算評審,健全以績效為導向的預算分配體係,建立預算安排與績效結果掛鉤的激勵約束機製。
(二)嚴格非稅收入管理,及時進行核算,確保資金安全。一是繳入財政專戶中的非稅收入資金在下一個月內足額繳入國庫,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不繳。縣財政事務中心應牽頭所有非稅收入執收單位與財政事務中心限期進行核對,對超過一年且執收單位未來核對的款項應直接劃繳國庫,加快非稅收入繳庫效率。二是加強非稅收入征繳工作,確保非稅收入應收盡收。縣財政及有關部門應強化對土地出讓相關收支的監督管理,確保土地出讓相關收入及時足額上繳國庫。三是加強資金監管,嚴格按照相關資金管理辦法,定期對相關資金賬戶進行清理清查,使非稅收入征收、監管各個環節都有章可循、有章必循、違章必究。
(三)全麵清理財政往來款項,特別是應收款項及預撥款項。一是要加大清理力度,依法抓緊向借款單位催款,督促履行還款責任。二是嚴格控製新增暫付款項規模,並在每年的預算中安排一定支出用於消化曆年的"支出掛賬",紮實開展財政往來款清理消化工作。
(四)強化道路救助基金規範管理。一是完善協作配合工作機製,形成統一領導、各司其職、服務高效的工作格局。二是積極利用網絡、報刊等媒體,廣泛宣傳救助基金的有關政策,提高救助基金社會保障知曉度。三是堅持墊付與追償並重原則,建立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聯合追償機製,提高墊付基金追償率,強化基金風險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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