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縣級專項資金績效目標自評表(防汛)

2021年度縣級專項資金績效目標自評表


專項資金名稱

防汛

負責人

及電話

曠建成 曹建輝

縣級主管部門

衡山縣商務和糧食局 

實施單位

物資與能源儲備股

項目資金(萬元)


全年預算數(A)

全年執行數(B)

執行率(B/A)

年度資金總額

9.99

9.99

100% 

其中:中央、省、市補助




  縣級資金

9.99

9.99

100%  

      其他資金




年度總體目標

年初設定目標 

全年實際完成情況

按縣防汛抗旱總體要求采儲和調配儲備物資 

全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績  效    指  標

一級指標

二級指標

三級指標


年度指標值

全年

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

改進措施

產   出   指   標

數量指標

防汛抗旱物資儲備


39件

 100%


庫存數量真實率


 100%

 100%







質量指標

物資器材合格率


 100%

 100%












時效指標

 專倉管理率


 100%

 100%


儲備物資保障率


 100%

 100%







成本指標

 政府采購


 7.3萬元

7.3萬元












……






效益   指標

經濟效益指標

維護國家及社會財產、人身安全


 100%

 100%












績效指標

效   益   指   標

生態效益  指標
















可持續影響指標
















……






滿意度指標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防汛抗旱物資及時調撥


 100%

100% 












……






說明

 

注:1、其他資金包括和中央、省、市補助、地方財政資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項目的自有資金、社會資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結轉結餘資金等。

2、定量指標,資金使用單位填寫本地區實際完成數。各部門匯總時,對絕對值直接累加計算,相對值按照資金額度加權平均計算。

3、定性指標根據指標完成情況分為: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部分達成預期指標並具有一定效果、未達成預期指標且效果較差三檔,資金使用單位分別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寫完成比例。

4、各主管部門及資金使用單位填寫《自評表》並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後,形成縣級專項資金《自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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