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縣商務和糧食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2018年3月9日)
編製說明:本年度報告根據國、省、市、縣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編製,內容包括:概述,主動公開,解讀回應情況,依申請公開,谘詢處理,行政複議、訴訟和申訴,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和減免情況,機構建設和經費保障,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我縣貫徹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務規定》及《湖南省政府網站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精神,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2017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完善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工作、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基礎性工作,做好解讀回應及推進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等方麵取得了新的進展。主要開展了以下幾個方麵的工作:
(一)全麵部署工作;
(二)加強輿論宣傳;
(三)開展學習培訓;
(四)進一步編製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配套製度;
(六)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直報係統”;
(七)進一步完善依申請公開係統並及時答複;
(八)推進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公開的主要內容有機構信息、領導信息、規劃計劃、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工作進展、人事信息、財政信息等。2017年,通過縣黨政門戶網“政府信息公開直報係統”主動公開信息76條。
(二)公開形式:
1、互聯網;
主要通過衡山黨政門戶網(www.99fog.com)的部門信息公開欄目發布。
2、公共查閱點;
3、政府公報;
4、新聞發布會;
5、其它渠道(含政務微博、微信、電子顯示屏、戶外廣告、宣傳欄等)。
宣傳欄:我局在辦公場所設立了政務公開欄,公開本單位的信息,如陽光台,商糧人員行為規範、商糧工作職責、商糧執行法律法規等。
新聞媒體:與《衡山報》、衡山電視台等媒體取得聯係,重點對《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宣傳。
三、政策解讀和回應關切情況
(一)法製部門對本級政府製定的政策性文件由法製部門進行解讀,重大(要)決策必須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後進行解讀,民生和熱點問題問題召開新聞發布會進行解讀;市直部門以市政府名義下發的政策性文件由市直部門進行解讀。縣市區委和政府要對縣市區常委會議和常務會議進行圖解。
(二)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三)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其中:主要負責同誌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其中:主要負責同誌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無
五、谘詢處理情況
無
六、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無
七、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和減免情況
無
八、機構建設和經費保障情況
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1個,設辦公室。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參加政府信息公開會議2次,開展信息公開培訓2 次,培訓6人次。
十、主要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存在問題
1、部分主動公開的信息內容還不夠完善,部份信息的公開還不夠及時。
2、信息公開形式還需要進一步豐富,信息公開程度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3、信息公開隊伍建設亟待加強。
(二)改進措施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堅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把其作為服務社會、服務群眾的重要途徑,與具體工作結合起來。做到機構健全、製度完善、責任到人,建立起各負其責、運轉協調的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製。開展培訓,加強學習,加強信息隊伍建設,提高信息工作質量。
2、提升政府網站服務功能,進一步拓展政務信息公開的內容及形式,完善政府網站在信息公開和便民服務中的各項功能。
3、完善政務公開信息監督、考核機製,確保公開信息準確及時。進一步規範細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檢查考核製度,保證網站信息及時更新。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審核製度,落實審核責任,把好政府信息公開的質量關。
十一、附表
| 指 標 |
單位 |
數量 |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76 |
|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0 |
| 製發規範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76 |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0 |
| 其中:主要負責同誌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0 |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 其中:主要負責同誌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0 |
| 1.當麵申請數 |
件 |
0 |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0 |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0 |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0 |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 (三)申請答複數 |
件 |
0 |
|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
件 |
0 |
| 2.同意公開答複數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開答複數 |
件 |
0 |
| 4.不同意公開答複數 |
件 |
0 |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 四、行政複議數量 |
件 |
0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1 |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0 |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2 |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1 |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麵的經費) |
萬元 |
0.5 |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2 |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2 |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6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