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以"虛擬貨幣"為名的非法集資
來源:寧夏處打非辦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公眾投資理財的需求和渠道逐步多元化。麵對層出不窮的投資理財產品,廣大金融消費者要樹立正確的投資理財觀念,學會辨別非法集資,牢記"天上不會掉餡餅",通過正規渠道理性開展投資理財活動。
一、案例詳情
2019年,高某等人利用境外服務器設立"通證銀行"投資平台,對外宣稱可存儲主流"虛擬貨幣"理財,承諾隨存隨取,不設鎖倉,以日息千分之一至千分之八的高額回報等靜態收益模式向公眾吸收比特幣、以太坊等虛擬貨幣。同年6月,該平台虛擬貨幣無法提取。此後,該平台關閉,無法登錄。被告人林某等人以"通證銀行"平台為依托,以投資該平台可持幣生息、推薦投資人可獲得返利等高額回報為誘餌,在多地召開推介會、宣講會等方式進行宣傳,並通過微信推廣,誘導社會公眾將虛擬貨幣存入"通證銀行"。截至案發,共吸收59人虛擬貨幣價值達人民幣1500萬元以上。
二、案件處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林某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三、案件警示
作為投資者,應學習掌握金融知識,樹立科學理性金融投資消費觀念,充分了解什麽是非法集資,不能人家一換"馬甲"就上當。其實,不貪利是遠離非法集資最好的方法,投資者切勿隻顧追求高收益就將自己的血汗錢投給了業務不懂、風險不明的項目。
衡山縣金融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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