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南嶽連接線開展違章建築整治的通告

衡山縣人民政府

關於在南嶽連接線開展違章建築整治的通告

山政告〔2024〕27



為規範縣城規劃區建設秩序,提升人居環境,維護公共利益,促進社會文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衡陽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相關法律規定,決定在南嶽連接線開展違章建築集中整治,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整治範圍

南嶽連接線幹道兩側、武廣高鐵衡山西站規劃控製區等重點區域周邊。

二、整治類別

(一)未經批準或未按批準規定建設、侵占公共用地、公共空間、道路、消防通道的建築物、構築物

(二)未經批準在既有建築上擅自加(改、擴)建的建築物、構築物

(三)群眾舉報經核實的其他性質的違法建築物、構築物

(四)房前屋後亂堆亂放及髒亂差現象

三、整治時限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開展常態化治理。

四、相關處罰

凡在本通告發布之前搭建的違建築與建設行為,限期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十五內自行拆除並恢複原狀。對在限期內未能自行拆除的違建(構)築物將由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進行依法拆除,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賠償責任

今後凡未經相關職能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違法修建建築物和地麵構築物,對該類違法行為有關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理並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對阻撓、妨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舉報電話

衡山縣自然資源局:0734—5825397

衡山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0734—2819866

衡山縣開雲鎮人民政府:0734-5880048。



衡山縣人民政府      

2024年5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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