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的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有關文件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機要、檔案、保密、公務接待、電子政務、後勤保障、機關及直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自然資源重要信息綜合和政務信息的收集、報送等工作。負責承擔縣委、縣政府、縣人大、縣政協交辦事項的督辦及落實情況的反饋。
負責人:黃 輝
聯係電話:5812353
人事宣傳教育股(黨建辦)
承辦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勞動用工、社會保障、調資等管理和專業技術職稱的評聘工作;負責自然資源係統管轄幹部職工的崗位安排、考核工作,指導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統籌新聞宣傳工作,承擔縣局新聞發布會及新聞發言人相關工作;負責機關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複製政治理論學習、政治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設,統籌各類專業培訓工作。
負責人:江 永
聯係電話:5702235
計劃財務股
研究擬定並實施有關財務管理製度、辦法;負責各項撥給專項資金和國土資源規費的征收、使用,進行財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協助財政部門管理征收票據;負責土地開發整理、地質災害防治、礦產資源保護、地質勘查和信息化建設等項目的資金預算審核;負責直屬單位經費的計劃、分配和管理,組織匯總、編製財務預算決算;對直屬單位執行財務會計製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局機關財務會計核算工作;監管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資產。
負責人:鄭豔芳
聯係電話:5823855
國土空間規劃股(村鎮股)
組織研究國土綜合開發整治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編製全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其他專項規劃、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環境規劃、地質勘查規劃、測繪發展規劃;組織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負責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編製、執行。
負責人:廖樹雄
聯係電話:5823853
耕地保護監督股
負責耕地保護(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管理),組織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擬定並組織實施 基本農田保護的有關規定和技術方案;負責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立項、審核、報批。
負責人:唐 琳
聯係電話:5823867
國土空間用途管製股(縣重點工程用地辦公室)
負責承辦需報市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建設用地項目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用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國有非農用地劃撥供應的管理和鄉(鎮)村建設用地管理;參與建設項目用地的前期論證;組織建設用地會審;協調大中型建設項目征地土地事宜;參與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有關工作;組織發布各類建設用地信息;檢查各類建設項目土 地利用實施情況。
負責人:陳術和
聯係電話:5823852
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股(自然資源確權登記股)
負責全縣地籍管理;組織指導土地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及統計、地籍調查和變更調查;組織實施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權屬爭議調處和權屬管理;參與收回土地使用 權的有關工作;指導地籍信息係統的建立、更新及維護。
負責人:唐偉青
聯係電話:5823851
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和開發利用股
負責全縣土地資產和土地市場的監管工作,承辦土地交易中介服務機構、從業人員的資質審核;承辦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租賃、作價出資或入股、抵押的具體工作;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招標、拍賣的組織實施和管理;負責編製土地使用權年度供應計劃、出讓方案、土地資產處置方案;負責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流轉管理;參與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有關工作;組織基準地價和標定地價的評測,按規定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
負責人:唐 斌
聯係電話:5812764
礦業權管理和礦產資源保護監督股
執行礦業權管理政策,負責縣級礦業權的出讓及審批登記。采礦權轉讓審核登記,統計分析全縣礦業權審批登記。實施礦山儲量動態管理,建立礦產資源安全監測預警體係。負責全縣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及管理。
負責人:譚長浩
聯係電話:5953049
測繪地理信息股
貫徹執行國家測繪法律、法規、規章和測繪行業政策;負責編製和組織實施全縣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和基礎測繪年度計劃,管理和組織全縣土地利用基礎地理信息係統、測量控製係統的建立、更新、使用;負責測繪單位認證、管理;組織實施基礎測繪地籍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和其它重大測繪項目;依法進行測繪登記,管理全市 地圖編製工作並組織審核按國家規定審核市外單位、個體測繪業者來耒測繪項目;負責全縣測繪成果和地理信息數據質量的監督管理;依法負責測量標誌的管理和保護;承辦上級測繪部門交辦的有關事宜。參與編製並監督實施全縣地質勘查中、長期規劃;組織全縣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調查評價;依法對地質勘查單位的資格進行初步審核;依法進行勘查項目的審核、登記發證和探礦權轉讓審核登記;協助探礦權使用費和價款征收;調處勘查權屬糾紛;協助或組織確認國家出資形成的探礦權評估結果。
負責人:唐 樂
聯係電話:5823865
國土空間生態修複和生態文明建設規劃股(地質勘察和地質災害管理股)
擬定和實施全縣地質災害管理法;組織編製和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定;組織指導和管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治理;指導地質災害;組織審查城市、區域總體規劃和建設 項目地質環境評估報告;參與編製環境保護規定、研究、擬定全縣礦產資源和礦產儲量管理辦法;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的登記和統計工作;參與礦產資源儲量的審批與 確認、礦山閉坑地質報告的審核、審批;負責地質資料匯編管理。
負責人:聶月輝
聯係電話:5823850
信訪股
負責受理交辦、轉送全縣國土資源信訪事項;負責協調處理重要的國土資源信訪事項;負責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國土資源部門交辦的和本級受理的信訪事項的書麵回複;督促檢查各分局、鄉(鎮)所信訪事項的處理,並對各分局、鄉(鎮)所信訪工作進行指導;研究分析信訪情況,開展調查研究;負責信訪工作年度目標考評; 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人:宋佳洪
聯係電話:5823862
建設規劃股(工程市政股)
負責建設項目修建性詳細規劃或總平麵的審查。負責規劃編製單位的監督及相關管理。負責縣本級規劃區域內建設項目用地規劃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工作。負責編製規劃年度實施計劃。
負責人:唐亮智
行政審批服務股
負責辦理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征收、行政給付、其他職權(核準、備案、年檢)等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核或審批和送達。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調研論證。負責有關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政策谘詢、溝通協調、政務公開電子政務等工作。
負責人:文琳芝
不動產登記中心
貫徹執行不動產登記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辦法,受理縣本級不動產登記申請;負責組織指導監督不動產登記的受理、審核、登簿、發證工作;組織指導不動產登記資料、數據收集、整理、統計及信息共享、匯交,提供查詢服務;負責指導不動產登記信息係統建設;負責不動產登記人員培訓及上崗資格審查;負責不動產統一登記代理中介機構及其從業行為的監督;負責與各不動產審批機關的溝通協調工作。
負責人:趙光泉
聯係電話:5823883
信息中心
負責國土資源局辦公自動化及國土資源信息係統建設;負責檔案的管理;負責各類電子數據庫的管理;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人:吳 波
聯係電話:5823882
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
負責依法監督檢查土地礦產審批、開發利用、權屬變更、登記發證;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行為;國土資源測繪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土地礦產開發利用及國土資源測繪違法行為。
負責人:尹 方
聯係電話:5825397
土地開發整理中心
開展土地開發整理後備資源的調查研究與評價,開展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和項目布局研究;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編製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計 劃;承擔土地開發整理項目,並對項目實施進行技術指導;參與擬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政策法規、技術規程、標準和管理辦法;開展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谘詢、服務及評價;開展土地開發整理技術研究,協助組織土地開發整理經驗推廣、技術培訓和業務指導;建立土地開發整理信息係統,並提供信息服務,建立土地開發整理 項目庫和耕地儲備庫;負責土地開發整理的具體工作,包括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申報、立項、委托測量、編製項目設計和預算,編製項目實施方案,組織招標投標, 選定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組織項目工程驗收等環節中的事物性、技術性工作;完成市局、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陳華軍
聯係電話:5829098
土地儲備中心
對企、事業單位需盤活和調整的存量土地和其他增量土地適時進行收購儲備;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以及市場需求,適量儲備土地;管理和運作由市政 府依法收回的違法用地、閑置土地及無主土地(即無合法使用權人的國有土地),並納入政府土地儲備庫;加強與各金融機構的配合,管理、運作好土地收購、儲備 的資金;做好儲備土地的前期開發;收購、儲備土地的資金測算平衡、招商洽談和出讓前的準備工作;搞好綜合統計。
負責人:譚中平
聯係電話:5828378
土地礦產交易中心
負責原劃撥土地使用權的交易、出讓土地使用權的交易、受委托實施土地使用權、采礦權的招標、拍賣、承擔地價管理的有關事宜;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
負責人:袁振寧
聯係電話:5823899
自然資源事務中心
承擔自然資源生態修複、土地整理複墾、建設用地、城鄉規劃等地理測繪。承擔不動產登記測繪工作。承擔城鄉規劃批前批後數據核實和技術服務工作。承擔城鄉規劃研究工作。
負責人:王洪春
聯係電話:5826997
土地礦產資源事務中心
承擔征管全縣礦產資源有關稅費的征收工作。複製礦產資源稅費征收的組織協調和結算工作,統計相關部門的稅費完成情況。規範征收行為,維護征管秩序,會同有關部門查處偷逃稅。拒征管稅收案件和征管人員違紀案件。
負責人:曹文超
下設13個自然資源所:開雲鎮自然資源所、白果鎮自然資源所、新橋鎮自然資源所、經開區自然資源所、東湖鎮自然資源所、永和鄉自然資源所、福田鋪鄉自然資源所、貫塘鄉自然資源所、店門鎮自然資源所、長江鎮自然資源所、萱州鎮自然資源所、嶺坡自然資源所、江東自然資源所。其主要職能是在其轄區內行使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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