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縣自然資源局簡介

      根據《中共衡陽市委辦公室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衡山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衡辦〔2019〕6號),設立 衡山縣自然資源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負責人:劉望

機構地址:湖南省衡山縣衡山北路418號

郵編:421300

電話:0734-5812353

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春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

內設機構:辦公室、法規股、信訪股、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股(加掛自然資源確權登記股)、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和開發利用股國土空間規劃股(加掛村鎮股)、國土空間生態修複和生態文明建設規劃股(加掛地質勘查和地質災害管理股)、國土空間用途管製股(加掛“縣重點工程用地辦公室”牌子)耕地保護監督股、礦業權管理和礦產資源保護監督股、計劃財務股、行政審批服務股 
衡山縣自然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衡山縣自然資源事務中心、衡山縣土地礦產資源事務中心、衡山縣自然資源執法監察大隊、衡山縣不動產登記中心、衡山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衡山縣土地儲備中心衡山縣自然資源信息中心衡山縣土地礦產交易中心

主要職能: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製、城鄉規劃管理職責。宣傳、貫徹、執行土地、礦產、水等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等)及測繪法律法規,製定相關規定,製訂相關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執行國家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係和統計標準,按照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製度製定實施方案。組織實施全縣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動態監測。負責全縣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執行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製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工作。指導監督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製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擬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方案並監督實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全縣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執行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係製度,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和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係並監督實施。組織編製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推進以國土空間規劃為主體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等“多規合一”工作。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係。組織實施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製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和組織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製製度。負責全縣城鄉規劃管理和“一書三證”(《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核發,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複。組織編製國土空間生態修複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複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複墾、礦山地質環境恢複治理等工作。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製度,製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複的政策措施,並提出縣級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製度。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和生態保護,做好耕地質量保護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製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製度執行情況。擬訂鄉鎮黨政“一把手”自然資源保護離任審計製度。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監管和全縣地質工作。編製全縣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協助管理國家、省、市地質勘查項目,管理縣級地質勘查項目。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采及引發的地麵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執行國家、省、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組織編製全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管理審批。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協助省、市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圖管理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工作。負責測量標誌保護。承擔全縣地理空間數據的匯集、共享工作。負責全縣航空航天遙感影像數據的統一獲取、處理、提供和應用。

       (十三)根據省自然資源廳、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委、縣政府授權,對鄉鎮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落實上級部門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政策、決策部署。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國土空間規劃、城鄉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

(十四)負責推進自然資源科技進步。組織製定、實施自然資源科技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科技項目。

(十五)統一領導和管理縣林業局。

(十六)負責本行業、領域的應急管理工作,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衡山縣自然資源局要落實中央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製和生態保護修複職責的要求,強化頂層設計,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複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製,實現整體保護、係統修複、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製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各級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製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十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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