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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縣高質量完成省重點民生實事農村
"三路"建設工作補充規定
為全麵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四好農村路"建設重要指示精神,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22年全省重點民生實事項目實施意見〉的通知》(湘辦發電〔2022〕7號) 和省交通運輸廳《關於印發2022年重點工作的通知》(湘交辦〔2022〕8號)文件部署,衡山縣人民政府印發了《衡山縣高質量完成省重點民生實事農村"三路"建設工作方案》(山政辦發〔2022〕40號),為確保高質量完成省重點民生實事農村"三路"(即鄉鎮通三級路、旅遊資源產業路、新村與撤並村間便捷連通路和農村公路安防設施)建設目標任務,結合《衡山縣高質量完成省重點民生實事農村"三路"建設工作方案》實施情況,進一步明確責任、優化措施,特製定本補充規定。
進一步明確項目前期工作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11〕52號)、《衡陽市交通運輸局關於印發〈衡陽市"十四五"農村公路提質改造項目建設管理若幹規定〉的通知》(衡市交基建字〔2021〕184號)中"凡列入農村公路發展規劃的項目視同其可行性研究已獲批準"即凡是納入省交通運輸廳"十四五"農村公路提質改造項目庫(簡稱農村"三路"建設項目,含"十四五"中期調規項目)內的項目不再辦理工可批複手續。在省交通運輸廳未下達計劃文件前,縣發改、財政、交通部門應辦理相關手續。
二、進一步明確項目實施主體責任
"十四五"農村公路鄉鎮通三級路由縣公路建設養護中心統一組織設計、評審、招標、監理、檢測、驗收等工作,承擔路麵建設項目業主,所屬鄉鎮作為路基建設第一責任人承擔路基建設業主,履行路基建設業主責任,負責路基建設成型、已驗收合格路基的維護,具體包括調田調土、房屋拆遷、杆線搬遷、路基建設、配套資金籌措、矛盾協調等工作。鄉鎮通"三級路"由縣公路建設養護中心負責鄉鎮路基施工技術指導,路基工程經驗收合格後,所需資金按財評金額最高限額不超過40萬元/公裏,從專項資金中補助鄉鎮。
三、進一步明確項目資金籌措
根據湖南省"十四五"交通運輸發展規劃,我縣農村公路鄉鎮"三級路"、旅遊資源產業路、新村與撤並村間便捷連通路納入省規劃項目庫項目總裏程118.933公裏,其中鄉鎮通三級路3個項目14.563公裏;旅遊資源產業路29個項目90.535公裏;新村與撤並村間便捷連通路23個項目13.835公裏。項目資金來源為:國家補助資金與鄉(鎮)、村(社區)、企業自籌。"三路"路麵項目資金由上級財政資金投入為主,項目受益鄉(鎮)、村(社區)通過"一事一議"、社會捐助或受益企業自籌等方式籌集配套資金,即配套金額按財政評審工程造價減去省補資金的下差部分,由受益鄉(鎮)、村(社區)、受益企業負責配套資金籌措並統一交縣財政專戶。項目完工後,按結算評審價格進行結算,實行"多退少補"。未按時足額繳納到財政專戶的項目將不予組織實施,當年實施計劃予以調整。
四、進一步明確項目采購方式
"十四五"省重點民生實事農村公路鄉鎮通三級路、旅遊資源產業路、新村與撤並村間便捷連通路根據財政評審金額嚴格按程序分線路組織實施,農村公路安防工程以鄉鎮為單位分片區打捆方式組織實施。達到公開招標金額的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施工單位,未達到公開招標金額的采用邀請招標、政府采購等方式確定項目施工單位,未達到招(邀)標金額的項目,按政府采購內控製度確立項目施工單位。
五、進一步明確時間要求
各鄉鎮對擬申報下年度省重點民生實事農村"三路"建設項目要在當年10月底前完成路基建設成型,縣公路建設養護中心在申報年度元月底前完成設計、縣交通運輸局完成設計評審和批複,項目所在鄉(鎮)、村(社區)及受益企業在2月底前按設計預算金額全額繳納配套資金,縣財政局3月底前完成財評,縣公路建設養護中心5月底前完成招投標工作,12月底全部完成鄉鎮通三級公路、旅遊資源產業路、新村與撤並村間便捷連通路、農村公路安防設施。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進一步加強督促檢查、強化調度,對每月進度進行排名,並作為年度績效考核的評分依據。
六、進一步明確規劃計劃調整
優先實施路基成型、配套資金足額到位的"十四五"省重點民生實事農村"三路"入庫項目。對擬申報"十四五"省重點民生實事農村"三路"建設年度計劃,未能按時完成路基的,不申報下年度計劃;已下達年度計劃未按時足額繳納配套資金的項目予以調整;同時,將群眾積極性高、已完成路基建設、自籌資金及時足額到位的省交通運輸廳"十四五"規劃項目庫內的項目報經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後組織實施,縣交通、公路部門按程序做好計劃調整。
農村"三路"建設項目不得擅自增加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或改變建設方案,項目實際投資控製在財政評審總金額以內。
凡《衡山縣高質量完成省重點民生實事農村"三路"建設工作方案》(山政辦發〔2022〕40號)文件中與本補充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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