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縣政府直屬事業機構 > 衡山萱洲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 > 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2017年3月29日)
編製說明:本年度報告根據國、省、市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編製,內容包括:概述,主動公開,回應解讀情況,依申請公開,谘詢處理,行政複議、訴訟和申訴,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機構建設和經費保障,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我處貫徹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務規定》、《湖南省政府網站管理辦法》以及《衡陽市政府網站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精神,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2016年,我處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完善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工作、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基礎性工作及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等方麵取得了新的進展。主要開展了以下幾個方麵的工作:
一、概述
(一)全麵部署工作。我處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2016年年初即召開了專題工作會議,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統一部署,製定年度工作要點。辦信息公開領導小組不定期召開會議,總結公開工作的經驗和做法,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安排部署下階段工作。建立健全了工作有部署、實施有檢查、年終有考核、違規違紀有責任追究的工作機製。
(二)加強輿論宣傳。我辦充分利用電子屏,政府門戶網站、報刊雜誌、電視台等多種媒體進行信息公開宣傳。
(三)開展學習培訓。在4月份的全縣辦公室主任、鄉鎮秘書培訓班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了培訓科目,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結合工作實際,編製了我處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涵蓋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係電話、傳真號碼、電子郵箱,申請公開的格式表格、監督方式及程序等內容。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配套製度。一是加強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製和發布。縣本級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在《條例》規定基礎上,進一步充實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回應、依申請公開工作詳細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統計數據等內容。二是加強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製度建設。製定了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製度,對擬公開到黨政門戶網站的政府信息,填寫上傳信息審批單,依法依規做好保密審查工作。三是規範部門信息公開發布內容。出台了《衡山縣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內容規範表》,對欄目更新的內容、時限等進行了明確,確保公開的信息完整、準確、及時。
(六)及時上傳“政府信息公開直報係統”信息,進一步加快了信息報送速度,提高了信息質量。
(七)推進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加強了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使用情況的公開力度。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概況信息、工作動態、計劃規劃、法律法規、統計信息、人事信息、財政預算、“三公”經費等。
(二)公開形式:
1.互聯網。主要是通過互聯網。主要通過衡山縣黨政門戶網部門信息公開拉上欄目進行公開。
2.其它渠道。通過電子顯示屏、宣傳欄進行公開。
三、回應解讀情況
無。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未收到信息公開申請。
五、谘詢處理情況
未收到谘詢申請。
六、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無。
七、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沒有收取任何費用。
八、機構建設和經費保障情況
目前此項工作由辦綜合股負責,同時根據實際情況予以經費保障。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按照上級要求參加了各類信息公開會議和各級相關培訓。
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我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一是公開的方式和渠道還不多;二是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社會知曉度還不高;三是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範圍有待進一步擴大等。為此,我辦將在今後進一步梳理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進一步擴大公開範圍,拓寬公開渠道,創新公開辦法,豐富公開形式,讓更多公眾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詢方式和基本內容。通過監督電話、網上信箱等途徑,接受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同時今年將搭建“12345”市民熱線平台,對黨政門戶網站進行升級換代,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
十一、附表
| 指 標
|
單位
|
數量
|
|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113
|
|
|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0
|
|
| 製發規範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13
|
|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0
|
|
| 其中:主要負責同誌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0
|
|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
| 其中:主要負責同誌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0
|
|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0
|
|
| 1.當麵申請數
|
件
|
0
|
|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0
|
|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0
|
|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0
|
|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
| (三)申請答複數
|
件
|
0
|
|
|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
件
|
0
|
|
| 2.同意公開答複數
|
件
|
0
|
|
| 3.同意部分公開答複數
|
件
|
0
|
|
| 4.不同意公開答複數
|
件
|
0
|
|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0
|
|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
| 四、行政複議數量
|
件
|
0
|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
1
|
|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0
|
|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2
|
|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1
|
|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1
|
|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麵的經費)
|
萬元
|
0
|
|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2
|
|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2
|
|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20
|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