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湖鎮2022年度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規劃

為進一步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著力提高村級組織運轉保障和公共服務能力,加快推進新農村建設,努力實現農村經濟社會轉型跨越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現製定《東湖鎮2022年度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規劃》。

一、發展目標

一是力爭集體經濟收益在5萬元的薄弱村,至少找準一條符合村級實際的發展路子,通過一年的努力實現村集體經濟薄弱村全部清零,包括石碑村、天柱村、石潭村、立新村、雙渡村、長牌村。

二是力爭50%以上的村(社區)集體經濟收入增長30%以上,包括東湖社區、馬跡社區、天柱村、雙渡村、團山村、石潭村、立新村、長牌村、杏溪村、坪田村。

三是力爭在2024年將坪田村、杏溪村打造為村集體經濟示範村。

二、發展途徑

以市場為導向,創新思路,科學發展,從村級經濟基礎、區位特點、資源條件等實際情況出發,因地製宜,探索多種發展模式和實現形式。

1.資源合作型。對集體林地、果園、水麵、“四荒地”、“四邊地”、長期拋荒地和閑置的工礦倉儲、老學校、舊村部、現有村部閑置地等建設用地,通過建設標準廠房、專業市場、倉儲冷庫、生活服務和休閑娛樂設施等,采取發包、出讓、租賃、股份合作等方式盤活經管。引導村集體盤活利用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貿住宅,發展農業休閑、鄉村旅遊、農產品冷鏈、初加工、倉儲等項目,創建一批民宿集中村、鄉村旅遊目的地、家庭工場、手工作坊等,采取自營、出租、入股、合作、提供服務管理等多種方式經營增加村級集體經濟收入。

2.土地經營型。將未承包到戶的集體土地經營權和流轉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以村(或村民小組)為單位開展土地股份合作,創建土地股份合作組織,獨資經營或與其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知名企業股份合作經營,適度規模化、集約化發展種養業、加工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一二三產業,增加村級集體經濟收入,村集體受農戶委托統一組織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可依法收取適量管理費用,增加村級集體經濟收入。

3.產業振興型。因地製宜抓重點抓特色,積極對接王一集團,發展訂單農業,突出“一村一品”,重視和加強村集體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合作和融合。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大力引老鄉回故鄉建家鄉,引進企業駐村發展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等產業,打造一批種植養殖產業專業村,支持有產業基礎的村集體由粗加工向深加工轉變,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走集約經營土地。清細化發展路子,爭取效益的最大化,支特有產業和區位優勢的村集體牽頭建立蔬果、茶油、茶葉、畜產品、水產品交易市場,村集休按照市場化原則收取相應的管理限務費用,鼓勵村集體領辦創辦社會化限務組織、合作社等服務實體,提供農資供應、土地托管、代耕代種、統防統治、烘幹倉儲、加工銷售、物流配送等農業品產加銷服務;發展批發零售、養老托幼、環衛清潔、有償代理、家政展務、中醫藥養生保健等生活性服務業:支持村級集體承接勞務輸出、環境整治、物業管理、社區服務、公路綠化維護管護、代辦通訊郵電保險快遞等公共服務;以有償服務方式增加村級集體經濟收入。

 4.旅遊開發型。充分挖掘轄區內旅遊資源,發展農家樂、漁家樂、度假村、采摘園、農耕體驗、認養農業、生態體驗、森林人家、休閑農莊、民宿等鄉村旅遊項目,把綠水青山變為金山銀山。充分發掘紅色資源,打造好文立正紅色故居教育基地,開發紅色旅遊路線,講好紅色故事,賡續紅色血脈。

5.物業租賃型。鼓勵統籌整合利用村集體積累資金、財政幫扶資金等,通過異地購買或興建門麵商鋪、農貿市場、倉儲設施、廠房、廣告設施等資產和開發資源、入股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知名企業,采取獨資、村與村合作、村企聯手共建等經營方式,增加村集體的投資收入。鼓勵村集體在消費扶貧平合、淘寶、京東等農產品電商平台設立特色村店,擴大特色農產品直采直銷,促進村集體經濟發展。

三、保障措施

(一)政策扶持

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通過貼息、以獎代補、稅收減免等措施,帶動金融和社會資金投向農業農村,並積極推進涉農資金整合、結對幫扶和人才培養。

1.加大財政投入。鎮財政將拿出部分資金用於獎補集體經濟發展先進村和先進個人。

2.優惠政策支持。各涉農部門要在政策、項目、資金等方麵支持和幫助發展村級集體經濟。

3.開展結對幫扶。實行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結對幫扶製度,班子成員每人確定1個村作為聯係點,加強幫扶指導。探索開展村企聯建、強村與弱村聯建等方式,引導有實力的企業和經濟強村幫助發展村級集體經濟。

4.加強人才培養。切實加強村幹部選拔培養和管理。鎮強化對村黨員幹部教育培訓,每年要對農村黨員幹部進行一次普遍輪訓,村要依托農村黨員幹部遠程教育網絡等進行經常性培訓,不斷提高農村黨員幹部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能力。

(二)監督管理

1.嚴格“三資”管理。鎮統一組織對所轄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進行全麵徹底清理登記,確保不漏登、不錯登,並分村健全台賬,規範日常管理。要進一步明確資產、資源經營使用權限,完善鎮“三資”代理程序,對村集體經濟收入和使用,要嚴格執行財經管理製度、審批程序和權限,確保管理規範、賬目清楚、資產安全,防止“三資”流失。積極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製度改革試點工作,確保村集體“三資”保值增值。

2.強化民主監督。嚴格實行農村黨務、村務、財務公開製度,認真落實“四議兩公開”,確保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作用,規範民主理財行為,對財務收支活動實行民主監督和管理。建立健全村級集體經濟民主決策機製,確保村級集體經濟增收節支、健康發展,保障群眾真正享受發展成果。

3.加強經濟審計。切實發揮審計監督作用,建立村“兩委”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製度,定期開展經濟責任審計;開展集體經濟項目審計,推進村級集體財務管理規範化、製度化,保障集體資產的安全。對在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和案件線索,紀檢等部門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三)組織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為了進一步加強領導,建立完善協調機製,成立東湖鎮推動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彭桂林任組長,黨委副書記、鎮長王哲任常委副組長,黨委副書記譚超、人大主席李誌祥、組織委員聶永紅、副鎮長彭雨林任副組長,基層黨建辦主任曠建成、財政所所長徐新、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人李銀昌、政務中心負責人龍仲和任成員。同時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是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擔負起職責,確保村級集體經濟健康發展。

2.強化正向激勵。實行村幹部“基本報酬+績效考核+集體經濟發展創收獎”新手製度,允許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按照當年村級經濟新增淨收入的20%提取獎勵資金,勇於發放“集體經濟發展創收獎”。 

3.強化督查考核。將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納入年度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和黨建責任製考核體係。鎮將加強指導督促,指導各村製定發展集體經濟年度規劃和目標任務。要把此項工作作為黨建目標責任製、村兩委班子考核和全鎮經濟工作會議表彰的參考依據之一。

 

 

 

 

中共東湖鎮委員會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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