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東鄉2025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參保繳費工作方案

為確保我鄉2025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順利開展,實現城鄉居民醫保製度可持續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會議及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麵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於醫療保障製度改革的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實現覆蓋全民、依法參保為目標,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優化參保繳費服務,提升參保信息質量,確保基本醫保含城鄉居民醫保、城鄉職工醫保參保任務100%完成,實現應保盡保、應繳盡繳。

二、參保對象

城鄉居民醫保製度覆蓋我鄉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具體包括農村居民、城鄉非從業居民、在校學生、在我鄉取得居住證的常住人口。

三、參保繳費標準及時間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統為400元/人。2025年集中參保繳費期為202491日-20241231日。未在規定繳費期內參保繳費的,原則上不得中途參保、享受醫保待遇。自2025年起,除新生兒等特殊群體外,對未在居民醫保集中參保期內參保或未連續參保的人員,設置參保後固定待遇等待期3個月;其中,未連續參保的,每多斷保1年,原則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礎上增加變動待遇等待期1個月等待期醫療費不能報銷

以下八種特殊情形可以中途參保:(一)當年度出生90天內新生兒辦理參保登記並繳費的,自出生之日後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均可納入報銷;(二)兒童福利機構新接收未參保的兒童,可隨參隨繳,自進入兒童福利機構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三)因勞動關係終止導致職工醫保斷保的人員,在斷保90天內憑職工醫保參保證明可參加居民醫保,自職工醫保斷保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四)複轉軍人、未及時就業的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刑滿釋放人員、新就業形態人員憑居住證首次在居住地參保,可自參保繳費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五)監測對象、低保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困難群眾,穩定脫貧人口,經排查核實屬於客觀原因在集中參保繳費期未參保的,可自參保繳費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六)未在90天內參保繳費的新生兒;(七)新遷入戶口人員;(八)職工醫保斷保人員未在90天內參保繳費的。以上特殊情形,第1至第5種情形均按400元/人繳費;第6至第8種情形需一次性足額繳納個人部分和財政補助部分,待遇從繳費的下個月起享受。

新入學大中專院校學生醫保待遇享受期為202491日至20251231日;原已按照學年度繳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的大中專院校學生(含應屆畢業生),醫保待遇享受期統一延長至當年的1231日。

四、困難群眾參保資助政策

對特困人員參加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重度殘疾人、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照執行);對低保對象、監測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給予50%的資助。以上困難群眾資助名單均我縣相關部門認定。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內相關部門動態新增的困難對象,可享受2025年參保資助政策。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對困難對象實行同繳同補,個人隻需規定繳納應繳部分資金。在集中繳費期外的新增困難對象,納入下一年度參保繳費的資助範圍。困難群眾在異地參加居民醫保的,可以戶籍地享受參保資助政策。已參加職工醫保的困難人群不予資助。

鼓勵有條件的村(社區)、單位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對城鄉居民參保繳費給予扶持或資助。

五、參保繳費

(一)參保方式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城鄉居民(含中小學學生及學齡前兒童)以家庭為單位在戶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參保。在校大中專學生(含新生)以學校為單位在學校所在地整體參保,由學校代收代繳居民醫保費,統一辦理參登記手續,新入學的大中專學生統一在學校所在地參保,不得在原戶籍地重複參保。城鎮居民(含取得居住證的常住人口)沒有參加職工醫保的,在社區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二)繳費方式

繳費人可以通過以下四種方式參保繳費:

1.湘稅社保手機APP

2.“湘稅社保”微信小程序;

3.銀行布放在村(社區)的智能POS機;

4.銀行櫃台繳費;

5.各村(社區)醫保服務站、點代辦繳費。

各村(社區)原則上不再使用集中收取現金繳費的方式,確因特殊情況需要以集中收取現金的形式繳費的,代辦員收取費款後應及時通過銀行智能POS機、湘稅社保手機APP或微信小程序、銀行櫃台等線上繳費渠道繳費入庫。堅持“誰收取、誰錄入、誰負責”的原則,必須做到當日收款當日繳庫,因網絡等原因,當天無法繳庫的,最遲不得超過3天繳庫,所有現金費款在1231日前必須繳庫。繳費錄入時必須核實參保人員信息準確無誤、參保人是否為特殊繳費人員,是否已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等,參保地一定要選擇“衡山”,嚴禁將錯就錯、張冠李戴錄入係統。發生錯錄漏錄的,稅務醫保係統均無法修改,後果自負;如影響繳費人權益,由責任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已繳費參保信息原則上不得修改;多繳、錯繳、交錯統籌區原則上不予退費。

(三)參保繳費流程

續保人員繳費流程。可直接通過“湘稅社保”手機APP、“湘稅社保”微信小程序、村(社區)代辦點的銀行智能POS機、銀行櫃台等方式繳納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費用。凡通過以上方式繳費的,均有繳費記錄可以查詢,POS機刷卡小票或手機繳費記錄均可作為繳費憑證。如繳費人因報銷等原因需要紙質票據可通過湖南稅務社保費網上繳費係統打印票據。

新增參保(含往年參保信息有誤)人員繳費流程。集中參保繳費內繳費人可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前往縣政務中心醫保窗口或戶籍地鄉鄉醫療保障服務站進行參保登記或信息變更後自行繳費;也可以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的照片或複印件到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通過政務服務一體化平台上傳相關資料辦理後再自行繳費;還可以通過微信搜索“湘醫保”,激活本人醫保電子憑證後,在湘醫保平台完成本人參保登記後再自行繳費。

六、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20日

召開全鄉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動員大會,各村(社區)組織召開動員會議和培訓,讓工作人員掌握參保繳費政策和工作重點、工作要求。要通過多種形式和平台,在全鄉範圍內進行廣泛深入的宣傳發動和正麵引導,讓“早參保早受益、不參保不受益”的觀念深入人心。

(二)參保繳費階段(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以村(社區)為單位,采取符合當地實際和城鄉居民意願的“幹部上門輔導,居民自主繳費”的參保繳費方式,同步做好宣傳、發動、調度、統計等基礎工作,參保繳費期間,實行周報告製度由鄉政府安排專人匯總後每周向鄉政府主要領導匯報,每周公布各村(社區)籌資工作進度。

(三)繳費公示階段(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

征收工作完成後,鄉本級通過操作係統導出已參保人員數據明細,加蓋鄉鎮和村(社區)公章後向繳費人張榜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事關民生大計和群眾的切身利益,2025年度參保繳費提標增幅,工作較往年時間更緊、任務更重、難度更大。各村(社區)、各相關二級單位務必站在講政治、重民生、顧大局、保穩定的高度,強化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配備得力人手,強化宣傳引導,確保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任務如期完成。

(二)加大宣傳力度

各村(社區)要利用村村響、屋場會、微信群、宣傳冊、橫幅、標語等多種方式,對參保繳費標準和時間、參保繳費方式、參保繳費流程、待遇享受等內容進行廣泛宣傳。引導城鄉居民積極主動參保(續保)繳費,切實保障參保繳費居民的合法權益。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和輿論方向,提升全民參保意識,形成“我要參保”的良好氛圍。

(三)壓實工作責任

按照省政府關於城鄉居民醫保費征收的指導原則“政府主導、鄉(鎮)主抓、部門配合、稅務服務”。稅務管理員負責上級數據的溝通交流、衛生院負責參保人員信息核準登記、村(社區)幹部負責入戶宣傳代繳、各村(社區)蹲點領導全程參與跟蹤督促的多方位運行機製壓實責任。各村(社區)要切實履行好工作責任,及時溝通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嚴格按照要求開展參保繳費工作。

各村(社區)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要確保本轄區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率達到95%以上,不發生因參保繳費工作而引發的輿情或上訪事件。醫保專幹負責工作對接,對各村(社區)上報的新增參保人員和往年登記信息有誤不能繳費的,及時聯係鄉衛生院、醫保、稅務等部門處理並反饋給上報人,確保每一個參保人都能繳費成功。各村(社區)負責將宣傳海報《衡山縣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權益告知書》粘貼在村(社區)村部、商店等人流密集場所,逐戶發放《致城鄉居民的一封信》宣傳單;製作本地參保繳費和異地參保工作台賬,逐家逐戶上門宣傳、提醒、督促、協助參保繳費,並記好台帳。新增參保人員和往年登記信息有誤不能繳費的,各村(社區)要負責記錄好參保人員準確信息,及時上報鄉政府集中處理,並根據反饋情況協助居民完成繳費並及時更新台賬。

駐鄉稅務管理人員要積極配合鄉政府開展參保繳費工作;做好與鄉鎮工作人員的對接培訓,進一步規範參保繳費程序,優化繳費服務,及時解決繳費中的係統障礙;與各銀行建立良好的合作機製,鼓勵推廣手機端繳費,保證繳費渠道通暢,及時統計繳費情況並向各村(社區)通報繳費進度。

鄉財政所負責對接縣財政局,切實保障參保繳費工作經費。

鄉民政、殘聯、鄉村振興、衛健、退役軍人事務等部門協助核定困難群眾人員名單。

鄉中心學校要召開醫保籌資工作部署會,明確專人負責,全力做好醫保籌資工作,確保學生群體100%參保。

鄉紀委負責對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籌資過程進行全程監督與檢查。

駐鄉銀行要確保其繳費渠道暢通,並派專人與稅務、醫保部門對接,提供繳費相關優質金融服務,設置好醒目的櫃台提示。

考核獎懲

(一)各村(社區)必須100%完成任務數,如果江東鄉排名全縣後三名,將對未完成任務數的村(社區)年終考核實行一票否決。

(二)2025年度城鄉醫保征繳工作對各村(社區)實行周通報、月考核、年評先製度,根據征繳下達的任務數,每周鄉裏會下達指標數。對未完成指標數的村(社區)實行主要領導約談,對連續兩次未完成指標的村(社區)實行預警,連續兩次預警的村(社區)本年度黨(總)支書記不予評先評優。月末實行考核,對每月全鄉征繳第一名的村(社區)實行1000元的獎勵(須完成指標數),對最後一名的村(社區),主要領導對此村(社區)兩委員集體約談,連續兩月排名靠後,該村(社區)年終考核不予評先評優。

(三)各村(社區)在完成任務數後超額完成的人員數多按2元/個的工作經費撥付。對超額完成10%的村(社區)予以年度績效考核加分獎勵,並增加優秀個人獎勵比率。

(四)鄉紀委將不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對各村(社區)的征收情況進行督查,對征收進度落後的村(社區)進行約談和通報,對參保繳費工作嚴重滯後、影響群眾利益的,將按有關規定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附件: 1.江東鄉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日程安排

   2.衡山縣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台賬

   3.衡山縣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新增參保繳費基本信息登記表

   4.衡山縣2025年度城鄉居民異地參保信息登記表

   5.江東鄉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宣傳標語


附件1 

江東鄉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日程安排

 

 

 

 

宣傳發動

階段

91日-

920

製定《江東鄉2025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方案》。

930日前

召開江東鄉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動員大會。

 

 

 

920日-

930

1、將征收任務細分到村(社區),責任落實到人,各村(社區)依照參保繳費方案製定措施,安排專人負責城鄉居民醫保的工作對接;

2、通過張貼宣傳海報、發放宣傳資料以及微信群、朋友圈等方式大力宣傳。逐戶上門宣傳衡山縣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的繳費標準、繳費渠道、繳費時間等,鼓勵廣大城鄉居民立即通過湘稅社保手機APP、微信小程序、或到村組代辦點刷卡繳費。

3、開展第一次參保繳費情況排查。由鄉政府工作人員聯係衛生院,導出以前年度已參保人員名單,核實困難群眾和異地參保情況;各村(社區)需了解每一戶本年度是否有新增參保人員等,並及時填寫參保繳費工作台賬。

 

 

 

 

 

 

參保繳費

階段

 

101日-

1115

開展第二次參保繳費情況排查。各村(社區)重點進行提醒、督促、協助居民參保繳費,收集新增參保人員和往年登記信息有誤不能繳費等各類信息,排查原因並核實參保人員信息,及時上報鄉政府集中處理。鄉本級處理不了的聯係衛生院、醫保、稅務局,保證每一個繳費人都能順利繳費。兩次排查工作結束後,必須保證宣傳輔導覆蓋100%,困難群眾、異地參保人員核實率100%。

1115日-

1130

鄉紀委對各村(社區)的征收情況進行第一次督查,重點督查征收進度、宣傳氛圍、台賬登記等情況。

1120日-

1130

 

開展第三次參保繳費情況排查。2025年度還未繳費的城鄉居民再次進行提醒、督促並盡可能的協助居民參保繳費,對不願意參保繳費的居民做好宣傳引導工作,點明未及時參保繳費後續因病致貧返貧的嚴重性,並做好上門宣傳記錄。

1210日-

1220

 

鄉紀委對各村(社區)的征收情況進行第二次督查,重點督查征收進度、台賬登記等情況。對征收進度情況下發通報,進度落後或台賬登記混亂不實的村(社區)將進行約談和通報批評。

 

1210日-

1231

 

開展第四次參保繳費情況排查。對轄區內參保情況進行排查統計,還未繳費的要搞清楚原因,再次進行宣傳發動,輔導、協助居民參保繳費。新增參保人員和往年登記信息有誤不能繳費的,必須在1220日前處理完成並繳費入庫。四次排查工作結束後,確保本轄區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率達到100%。

繳費公示

階段

202511日-131

征收工作完成後,各村(社區)將參保繳費台賬上交鄉政府存檔,鄉本級通過係統導出繳費公示階段已參保人員數據明細,加蓋鄉鎮和村(社區)公章後向繳費人張榜公示。

 

 

 

 

 

 

 

 

 

附件2

衡山縣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台賬

填報單位:    鄉      村(居委會)       

單位:元

序號

家庭編號

姓名*

戶主關係*

性別

*

身份證號*

告知、督促方式

個人繳費*

未繳費原因*

參保人簽字*

1

2

3

4

5

6

7

8

9

填表人(簽字):       審核人(簽字):      聯係電話:                 填報時間:

填表說明:

1.標注“*”為必填項目,且確保真實、準確。

2.戶主關係、姓名、性別、身份證號以戶口簿登記信息為準。

3.告知、督促方式填寫“電話告知”或“上門告知”等。

附件3

衡山縣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新增參保繳費基本信息登記表

填報單位:    鄉      村(居委會)      組                                                         單位:元                                

序號

姓名

*

戶主關係*

性別

*

身份證號*

聯係電話

個人繳費*

經辦人*

參保人簽字

1

2

3

4

5

6

7

8

9

10

填表人(簽字):         聯係電話:             填報時間:

填表說明:

1.標注“*”為必填項目,且確保真實、準確。

2.戶主關係、姓名、性別、身份證號以戶口簿登記信息為準。

附件4

衡山縣2025年度城鄉居民異地參保信息登記表

填報單位:    鄉      村(居委會)      組                                                                                       

序號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係電話

參保地(憑證複印)

參保類型(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

聯係電話

1

2

3

4

5

6

7

8

9

10

填報人(簽字):          聯係電話:           填報時間:

注:本表由村組(社區)填報,村組(社區)工作人員需收集異地參保憑證資料作附件,由鄉鎮匯總後交醫保部門備案,以備上級部門核查。


附件5

江東鄉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宣傳標語

 

一、城鄉居民醫保好,公平正義保安康

二、醫療保險製度好,生病住院少煩惱

三、完善城鄉居民普通門診統籌政策

四、參加居民醫保,家庭幸福安康

五、醫療保險好,有病不用愁

六、醫療保險進萬家,政府關愛你我他

七、看病花錢不再難,醫保幫您過難關

八、你幫我幫政府幫,互助共濟保平安

九、和諧社會就是好,城鄉居民有醫保

十、城鄉居民醫保製度好,個人繳費占小頭,政府補貼占大頭

十一、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為他人獻一份愛心,讓自己少一分擔心

十二、取消個人(家庭)賬戶,全麵實施城鄉居民普通門診統籌

十三、奔小康,要健康,醫療保險是保障

十四、醫療保險,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十五、疾病無情人有情,醫保資金解憂愁

十六、早參保,早受益;不參保,不受益


相關閱讀: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