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鄉政務集成服務"大綜窗"標準化改革的實施細則


永和鄉政務集成服務"大綜窗"標準化改革的實施細則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進一步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實施方案》(國辦發〔2018〕45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優化營商環境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21〕18 號)、《衡山縣優化營商環境 推行政務服務大廳"綜合窗"改革實施方案》(山政辦發〔2021〕30號)、《衡山縣政務集成服務"大綜窗"標準化改革實施細則》(山政辦發〔2022〕4號)等文件精神,為加快推進鄉、村(社區)政務服務大廳"一網、一門、一次"規範和高效運行,實現政務服務"一件事一次辦",製定"大綜窗"標準化改革實施細則。

一、改革目標

通過實行政務集成服務"大綜窗"標準化改革,在鄉政務服務辦事大廳建立"前台綜合受理、後台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集成服務模式,實現縣、鄉(鄉)、村(社區)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全部在"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台辦理,實現受理、審批、監管分離,促進審批部門機構、人員、業務的優化、整合、再造,提高政務服務效率,為公眾提供更規範、高效、滿意的服務。

二、改革內容和任務

鄉、村(社區)要完善政務服務運行機製,強化窗口隊伍,設置功能綜合、設施完善的政務服務大廳,堅持"應進必進、充分授權"的要求,將民政、衛健、農業農村、市場監管、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人社、醫保、公安、退役軍人、供水供電等領域與群眾日常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事項,統一納入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統一受理,原則上政務服務事項均應納入"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台辦理,同時,強化綜合窗口功能,真正實現政務服務"一門""一窗""一網"。

(一)嚴格落實"兩集中三到位",兩集中:所有政務服務事項受理和審批都集中到政務中心;所有政務服務事項都集中在衡陽市一體化平台受理。三到位:政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到位;授權和政務服務事項進駐到位;電子監察到位。各中心、辦公室要配合鄉政務中心對一體化平台依申請類政務服務事項仔細梳理,優化流程,確保可辦、能辦。

1. 所有政務服務事項受理都集中到政務中心,即辦件由政務中心直接辦結出件;承諾件經政務中心綜合窗口受理推送到相關審批人員審批後,由相關業務辦公室將辦結文書、證件送到政務中心綜合窗出件,不得要求申請人分別找相應辦公室;所有政務服務事項都要通過衡陽市一體化平台受理、審批(需要內網辦理的業務,窗口人員進行二次錄入)。

2. 確保政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專崗專位,政務中心主任原則上不安排其它中心工作,綜合窗口工作人員固定崗位,專門負責政務服務事項受理、初審、推送、出件。

3. 鄉政務服務大廳的首席代表為政務中心主任,鄉黨委、政府授權給首席代表。首席代表在授權範圍內履行政務大廳窗口管理、組織政務平台事項梳理、審批服務綜合協調、簡單事項的審批辦結等職責。

4.  鄉政務大廳設置2個綜合受理窗口,至少安排2名受理員,受理員負責收件、初審、送審、出件,所有政務服務事項全部在衡陽市"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台受理,實現大廳一個門進、一個門出,不讓群眾到各辦公室跑。

5.  村(社區)服務大廳至少設置1個綜合受理窗口,安排一名受理員,對照"一門式"服務清單受理、審核、出件。

6.  鄉、村(社區)服務大廳軟、硬件建設,根據政務服務工作需要,實行各自負責,電子政務外網建設由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

(二)認真開展事項清理

1. 對一體化平台依申請類事項、縣直部門賦權(直接賦權、委托下放、服務前移)事項、基層一門式服務事項,逐一開展梳理,核準實施清單,完善辦理要素。

2. 製定政務大廳進駐事項表,做到同一事項編碼有業務辦理項的列明所有業務辦理項,沒有業務辦理項的列入獨立項或子項。進駐事項表中各事項的辦件類型和承諾辦件時限需與省平台保持一致或者優於省平台信息。

3. 進駐事項表中的辦件頻次依據實際工作開展情況填寫,分為:高頻事項、低頻事項、常年無辦件事項。

4. 進駐事項表中即辦件為"即來即辦",辦理流程原則上不超過2個,且由政務中心主任審批;較複雜的事項可實行承諾辦理,由相關審批人、分管領導審批。

(三)製作可操作的辦事指南

辦事指南中各要素原則上要與省平台實施清單保持一致,列明:事項編碼、事項名稱、服務對象、受理條件、材料清單、辦理流程等。由政務中心製作後統一擺放大廳。

(四)鄉政務大廳設置2個綜合受理窗口,至少安排2名受理員,受理員負責收件、初審、送審、出件,所有政務服務事項全部在衡陽市"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台受理,實現大廳一個門進、一個門出,不讓群眾到各辦公室跑。

(五)審批權在鄉本級的依申請類事項,其受理、出件在鄉政務中心綜合窗口實施;審批權在縣直部門的依申請類事項,受理由鄉政務中心綜合窗口負責,縣直部門通過一體化平台完成審批後,辦理結果文書、證件由縣政務中心出件窗口郵寄到鄉政務中心送達申請人。

(六)鄉、村(社區)服務大廳軟、硬件建設,根據政務服務工作需要,實行各自負責,電子政務外網建設由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

(七)村(社區)服務大廳至少設置1個綜合受理窗口,安排一名受理員,對照"一門式"服務清單受理、審核、出件。


三、職責分工

(一)鄉、村(社區)政務工作職責

1. 負責製定鄉、村級推進"大綜窗"標準化改革實施方案並組織落實。(2022年3月完成)

2.按"三集中三到位"和"大綜窗"改革要求組織鄉審批職能全部進駐鄉政務中心,擴大審批服務事項下沉到村(社區)範圍。(2022年3月完成)

3. 負責鄉、村政務大廳規範化、標準化建設,設置大廳綜合窗口並配置工作人員,強化窗口人員專職服務和作風紀律考核。(2022年3月完成)

4. 落實綜合窗改革相關規定,健全工作製度。(2022年3月完成)

5. 負責推進"一門式"公共服務在鄉、村兩級的應用。(長期堅持)

6. 鄉政務服務中心加強對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管理、培訓和考核。(長期堅持)

(二)鄉(鎮)政務中心職責

1. 依照職能部門梳理的辦事指南和受理清單,對群眾和企業現場辦事申請材料是否齊備、規範進行核查。(長期堅持)

2. 負責"一窗受理"的日常谘詢、受理、分辦、催辦,以及相關配套服務區域設備的日常使用,為前來大廳現場辦事的群眾和企業提供服務。(長期堅持)

3. 負責將當日受理的辦件材料進行歸集和整理,做好日常移交、封存等工作。(長期堅持)

4. 負責職能部門辦理結果文書或證書的統一出件工作。根據業務類型、審批結果形式,及時核對部門辦理結果文書或證件與電子證照信息,對部門書麵證照信息進行掃描和電子化處理歸集,對快遞寄送件督促郵政窗口當日進行簽收、寄發、登記、送達等處理。(長期堅持)

(三)二級機構和業務辦公室工作職責

1. 負責與鄉政務服務中心聯係,按要求落實完成本部門改革任務、審批業務。長駐鄉政務服務中心並對部門進駐人員按《鄉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法》嚴格作風紀律建設。(長期堅持)

2. 負責本部門即辦件的直接審批,綜合受理窗口受理後,及時審核,當場發證(證照、文書)。(長期堅持)

3. 負責本部門後台工作管理,開展相關部門審批業務協調處置(除特別重大、疑難、複雜需上會研究的事項外)。(長期堅持)

4. 代表本部門參加審批聯席會議並作出審查意見。(長期堅持)

5. 對確需技術論證或現場踏勘等環節的事項,協調後台相關人員按要求反饋審查意見、上傳審查結果。(長期堅持)

四、推進步驟

(一)改革準備期

3月20日前,完成綜合窗口人員選聘,征求部門意見,完成窗口調整。各部門根據改革實施細則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並對綜窗人員進行培訓。

3月19—20日(周六、周日),完成窗口改造、調整。

3月21日,按改革後的窗口、後台入駐辦公。

(二)改革過渡期

3月21日—6月31日作為改革過渡期,各部門派工作人員在綜合窗口受理事項,並對綜窗受理人員進行培訓,直至綜窗人員熟練掌握和受理部門各項業務。

7月1日—9月30日,政務服務大廳綜合窗口人員輪崗受理各部門的業務。

(三)正式運行期

10月1日起綜合窗口實現無差別受理各部門的政務服務事項。

五、組織領導和運行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鄉行政審批製度改革領導小組,由鄉黨委書記任指導員,鄉長任組長,其他黨政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六辦三中心一大隊負責人、村(社區)黨總支書記及相關人員為成員,下設辦公室(設鄉政務服務中心)負責日常工作、召集審批聯席會議。各進駐部門及單位要將推進"大綜窗"標準化改革作為深化放管服的重要舉措,在規定時間內落實到位。

(二)強化工作機製。一是建立健全相關製度和配套規定,鄉政務服務中心製定全鄉政務服務"一窗受理"運行辦法和工作製度、綜窗運行規則和綜窗人員管理辦法。二是定期調度,鄉政務服務中心強化業務調度和督查,定期檢查"一窗受理"、集成服務工作進度,重要事項及時提交鄉審改領導小組審議。三是加強業務培訓,以各進駐部門為主對政務大廳綜合窗工作人員開展業務受理培訓,鄉負責村(社區)業務員綜窗工作培訓。四是建立審批聯席會議製度。鄉行政審批製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對"大綜窗"改革、"一件事一次辦"改革等改革事項、聯合審批事項,根據需要組織各部門聯席會會商。

(三)強化技術保障。依托"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台、智慧政務流程自動化平台(擬建設)、電子簽章係統等,擴大網上覆蓋麵,歸集政務數據,實現電子材料歸檔、數據信息集成共享、電子證照互認。各窗口必須統一使用一體化平台同步開展審批業務,強化係統數據共享。

(四)強化效能監管。依托"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台、"互聯網+監管"平台、政務服務"好差評"係統、行政效能"紅黃牌"和12345政府服務熱線等,建立健全從受理環節到辦結完畢的全流程審批服務電子監察機製,形成橫向連接各審批職能部門,縱向連接審批部門各個審批節點的電子監察網絡,實行全流程審批事項監察、"好差評"監督。建立服務差評的回訪和處置機製,完善針對服務差評的及時回訪、調查核實、督促整改、監督反饋等工作流程。對審批服務電子監察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及時移交紀檢部門進行查處。對應進不進、體外循環、大綜窗工作形同虛設的部門、村(社區),鄉紀委監委加強執紀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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