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衡山縣控違拆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HSDR-2024-01003





山政辦發〔2024〕24號



衡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衡山縣控違拆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相關單位:

《衡山縣控違拆違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衡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9月14日          



衡山縣控違拆違工作實施方案


為有效推進我縣控違拆違工作,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規範城鄉建設秩序,保障城鄉規劃有效實施,有效遏製違法建設行為,營造良好人居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湖南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縣實際,製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法高效切實遏製違法建設行為,全麵形成防控到位、查處到位、拆除到位的控違拆違工作新局麵。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屬地管理原則。結合行政執法體製改革,堅持重心下移、守土有責和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突出重點,加強源頭控製,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確保控違拆違工作"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二)堅持依法行政原則。結合實際工作情況,明確違法建設認定標準,規範違法建設分類處理程序,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懲。在拆違過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正確處理好依法行政與維護穩定的關係。

(三)堅持部門聯動原則。各相關部門要牢固樹立全域"一盤棋"思想,強化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嚴格控違拆違,確保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加強部門協調聯動,營造良好控違拆違社會氛圍,確保控違拆違工作有序、高效、整體推進。

(四)堅持綜合治理原則。將違法建設治理與消除城市安全隱患、提升人居環境質量、規劃實施管理相結合,實現城市綜合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三、工作目標

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通過強力推進違法建設治理,全麵有效控違,切實做到防控到位、查處到位、拆除到位,力爭違法建設行為得到全麵遏製,實現違法建設"零增長"、存量違法建設逐步減少。

四、區域範圍

(一)控違拆違工作範圍為衡山縣縣城規劃建設用地、鄉鎮規劃建設用地、村莊規劃建設用地範圍。

(二)違法建設行為: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的;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的;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或未按照批準內容要求進行臨時建設的;臨時建(構)築物超過批準期限未拆除的;其他違反城鄉規劃法律法規進行建設的行為。

五、工作舉措

(一)巡查製止

建立落實"雙巡查"機製,依托"鄉鎮村(社區)+職能部門"建立全覆蓋巡查監管機製,完善巡查網絡,實現網格化巡查管理體係。明確各鄉鎮及區域範圍內的村(社區)為控違拆違工作巡查第一責任主體,要切實履行本轄區內日常巡查職責,對巡查發現的違法建設要采取有力措施堅決製止並及時報告。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為巡查第一責任人。

縣城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巡查責任劃定:縣城管執法局負責衡山大道以南、沿江路以西、紫巾路以北、金龍大道以東範圍內的巡查工作;縣自然資源局負責衡山大道至G240以北、沿江路以西、G240及黃花路以南、白竹路以東範圍內的巡查工作;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園區規劃範圍內的巡查工作;縣開雲新區事務中心負責開雲新區範圍的巡查工作;開雲鎮負責除上述範圍以外的縣城規劃建設用地範圍的巡查工作。具體詳見巡查責任區域劃定分布圖。

鄉鎮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和村莊規劃用地範圍巡查責任劃定:各鄉鎮人民政府為鄉鎮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和村莊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的巡查責任主體,負責組織、督促轄區內所轄村(社區)開展巡查工作。

縣住建部門負責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應當加強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管理。縣城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有物業服務的小區,由住建部門負責監督、指導物業公司進行巡查監管。

全縣範圍內已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的建設項目,按照"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進行批後監管。

(二)執法查處

縣城管執法局為縣城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控違拆違工作的法律責任主體。

各鄉鎮人民政府為鄉鎮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和村莊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控違拆違工作的法律責任主體。

(三)執行主體

縣城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控違拆違工作的執行主體為縣城管執法局。

開雲鎮轄區除縣城規劃建設用地範圍以外區域控違拆違工作的執行主體為開雲鎮人民政府,其他各鄉鎮巡查範圍內控違拆違工作的執行主體為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工作機製

鄉鎮規劃建設用地和村莊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村(社區)在巡查中發現疑似違法建設的,要迅速在發現之日向鄉鎮報告,鄉鎮要迅速組織力量在12小時內趕赴現場進行核實調查,對確認屬於違法建設行為的,應當予以製止。對製止後不能改正的,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在縣城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發現的違法建設行為,村(社區)要迅速在發現之日向鄉鎮報告,鄉鎮應於三個工作日內填寫違法建設線索移送表並及時向巡查責任主體單位移送,並同步移送縣城管執法局。

縣城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各巡查責任主體單位在巡查中發現疑似違法建設的,要迅速組織力量在12小時內趕赴現場進行核實調查,對確認屬於違法建設行為的,應當予以製止,並在三個工作日內填寫違法建設線索移送表向縣城管執法局移送。

縣城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12345工單、群眾舉報違法建設線索向縣城管執法局移送,同時抄告巡查責任主體單位。

經巡查、舉報發現核實確屬違法建設的,控違拆違法律責任主體單位應當在接收違法建設線索移送表後十日內進行立案,鎮、村(社區)應共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法行為進一步發展。

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違法建設行為由物業服務企業負責巡查,對物業管理區域發現的違法建設線索及時報送縣住建局,縣住建局視違法情況分類移送控違拆違工作法律責任主體。對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中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或擅自改變住宅外立麵和在非承重外牆上開門、窗的,由縣城管執法局進行查處;改變房屋、人民防空工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等違反裝飾裝修管理辦法規定的違建行為由縣住建局進行查處。

(五)壓實責任

各相關責任單位要明確專人負責,細化職責,製定工作方案,建立巡查台賬,層層壓實主體責任,築牢防控責任體係,做到抓早抓小、及早介入,對轄區範圍內違法建設行為要及時勸阻製止,對經勸阻仍進行違法建設的,依法移送線索或依法立案查處。

六、責任追究

(一)新發生違建行為,動工建設正負零以下工程完工的,視情況作出如下處理:

各職能部門、各鄉鎮、村(社區)在轄區範圍內巡查過程中履職不到位,沒有發現、及時勸阻並報告或報告後查處、執行不力而造成該違法建設行為的,由縣控違拆違工作領導小組對責任單位給予通報批評;通報批評後在規定時限內未完成整改的,依規定移送縣紀委監委進行追責問責。

(二)新發生違建行為,動工建設一層完工的,視情況作出如下處理:

各職能部門、各鄉鎮、村(社區)在轄區範圍內巡查過程中履職不到位,沒有發現、及時勸阻並報告或報告後查處、執行不力而造成該違法建設行為的,由縣控違拆違工作領導小組對責任單位進行約談;約談後在規定時限內未完成整改的,依規定移送縣紀委監委進行追責問責。

(三)新發生違建行為,動工建設一層以上的,情況較為嚴重的,作出如下處理:

各職能部門、各鄉鎮、村(社區)在轄區範圍內巡查過程中履職不到位,沒有發現、及時勸阻並報告或報告後查處、執行不力而造成該違法建設行為的,依規定移送縣紀委監委進行追責問責。

七、職責分工

(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園區日常巡查監管工作,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責任區範圍內違建拆除工作。

(二)縣城管執法局:依法查處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驗收合格後未按照規定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又進行建設、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行為及產生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設施。

(三)縣自然資源局:嚴格建設工程規劃放線、驗線和規劃核實。對縣城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的違法建設中的規劃情況出具相關規劃意見,對不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違法建設行為及時移送縣城管執法局立案查處。

(四)縣住建局:負責對報建工程建設施工活動的日常監管;對被認定的違法建設不予進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負責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對所管理的住宅小區履行違法建設行為勸阻、製止和報告職責;指導縣內燃氣公司配合控違拆違工作,對已被認定為違法建設的項目停止供氣及在強製拆除行動中,配合職能部門及時對違法建築斷氣;依法查處參與違法建設的無施工資質施工和違反施工資質管理等違法行為。

(五)各鄉鎮人民政府:開雲鎮人民政府為轄區除縣城建設規劃用地範圍外區域落實控違拆違工作的責任主體,其他各鄉鎮人民政府是落實本轄區的控違拆違工作的責任主體,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責任區違建拆除工作,組織製定拆除工作方案。

(六)縣開雲新區事務中心:開雲新區事務中心是落實開雲新區內控違拆違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開雲新區內日常巡查監管工作,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責任區內範圍違建拆除工作。

(七)縣信訪局:負責接待處理控違拆違工作中引發的信訪問題,並按方案要求將信訪問題轉至相關責任主體單位處理。

(八)縣財政局:負責安排並監督控違拆違專項經費的使用。

(九)縣交通運輸局:承擔城鎮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外的法定管轄公路及公路兩側的公路用地和建築控製區內的控違拆違法律主體責任。

(十)縣市場監管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文旅廣體局:對利用違法建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予核發相關證照,對原已辦理相關證照的,在年檢年審過程中必須嚴格把關,及時撤銷相關證照。

(十一)縣衛健局:負責拆違行動現場的醫療救護。

(十二)縣融媒體中心:積極做好防控和查處違法建設宣傳報道和典型違法案件的曝光工作,不得為違法建設提供宣傳服務。

(十三)縣消防救援局:對在違法建築內設置公共聚集場所的,不得出具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意見;負責控違拆違的現場救援工作。

(十四)縣發改局:負責審批和指導國網衡山縣供電分公司配合控違拆違工作實施停電措施。

(十五)國網衡山縣供電分公司:配合做好控違拆違工作,已被認定為違法建設的項目停止供電;在強製拆除行動中,配合職能部門及時對違法建築斷電。

(十六)縣自來水公司:配合控違拆違工作,對已被認定為違法建設的項目停止供水及在強製拆除行動中,配合職能部門及時對違法建築斷水。

(十七)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村村民未經審批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修建住宅行為的立案查處。

(十八)縣司法局:負責為控違拆違工作提供法律援助,並協助拆違行動中的現場公證和證據保全工作。

(十九)縣人民法院:負責提供控違拆違工作司法保障。

(二十)縣人民檢察院:負責對控違拆違工作中的各類刑事案件提起公訴,對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製執行的行政行為及關聯行政行為存在的違法情形實施監督。

(二十一)縣公安局:維護強製拆除行動的正常秩序,依法查處妨礙執行公務的違法行為,打擊破壞查封現場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二十二)縣交警大隊:負責在控違拆違行動中周邊重點路段的交通管製。

(二十三)縣紀委監委:對違法當事人是黨員幹部或國家工作人員的,啟動追責程序;對控違拆違工作中巡查、監管、履職不到位的黨員幹部或國家工作人員,依法進行責任追究。

八、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控違拆違工作是推進我縣重點項目建設、改善城鄉環境麵貌,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舉措,是維護群眾利益、造福於民的民心工程。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控違拆違工作的重要性,將其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來抓。

(二)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成立衡山縣控違拆違工作領導小組,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城管執法局內),由縣城管執法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具體工作)。高新區管委會、縣開雲新區事務中心、各鄉鎮人民政府、縣自然資源局、縣城管執法局、縣住建局、縣農業農村局等職能單位為成員單位。

(三)加強宣傳,積極引導。調動全社會力量,采取發布通告、發放明白紙、開辟新聞專欄等方式,發動群眾自覺參與專項行動。廣泛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意見建議,適時組織代表和委員到現場檢查監督。發揮典型示範引領作用,通過現場會、工作簡報等形式,跟蹤報道,及時、大力推廣各地的好經驗、好做法,促進全縣違法建設治理工作紮實、有序推進。


附件:衡山縣控違拆違巡查責任區域劃定分布圖


      附件:衡山縣控違拆違巡查責任區域劃定分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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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縣委辦,縣人大辦,縣政協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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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9月14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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