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專題專欄 > 行政執法三項製度改革專欄 > 重大執法決定法製審核
序號 | 類型 | 審核項目 | 審核依據 | 審核內容 |
1 | 行政處罰 | 以縣農業農村局的名義作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法》 | 1.行政執法主體是否合法,行政執法人員是否具備執法資格; 2.行政執法程序是否合法; 3.案件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合法充分; 4.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準確,自由裁量基準運用是否適當; 5.執法是否超越執法機關法定權限; 6.行政執法文書是否完備、規範; 7.違法行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機關;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需要審核的內容。 |
行政處罰 |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2萬元、對公民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等重大行政處罰的 | 行政處罰法 |
1、主要事實是否清楚、 2、證據是否確鑿、充分、 3、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準確、程序是否合法 | |
2 | 行政強製 | 以縣農業農村局實施的行政強製(包括以縣農業農村局名義實施的行政強製措施、行政強製執行;以縣農業農村局名義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 | 《行政強製法》 | (一)對以縣農業農村局名義實施的行政強製措施、行政強製執行的審核內容(對情況緊急,需要當場實施的行政強製措施,在補辦批準手續前審核) 1.行政執法主體是否合法,行政執法人員是否具備執法資格; 2.行政執法程序是否合法; 3.實施行政強製措施是否存在需要製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損毀、避免危害發生、控製危險擴大等情形;實施行政強製執行是否存在當事人在行政機關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情形; 4.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準確; 5.執法是否超越執法機關法定權限; 6.行政執法文書是否完備、規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需要審核的內容。 (二)對以縣農業農村局名義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的審核 1.主體是否合法; 2.程序是否合法; 3.是否存在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情形; 4.所申請的法院是否符合《行政強製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 5.需要申請強製執行的行政決定是否存在缺乏事實根據,缺乏法律、法規依據,其他明顯違法的情形;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需要審核的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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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許可 |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會關注度高、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行政許可決定 | 《行政許可法》 | 1.行政機關主體是否合法; 2.行政許可實施程序是否合法; 3.申請人是否具備法定條件; 4.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準確;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需要審核的內容。 |
行政許可事項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係並依法舉行了聽證的 | 《行政許可法》 | 1.行政機關主體是否合法; 2.行政許可實施程序是否合法,聽證程序是否合法; 3.聽證形成的處理意見和建議的采納情況; 4.申請人是否具備法定條件; 5.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準確;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需要審核的內容。 | ||
不予行政許可、不予行政許可變更、不予行政許可延續 | 《行政許可法》 | 1.行政機關主體是否合法; 2.行政許可實施程序是否合法; 3.申請人存在不予行政許可、不予行政許可變更、不予行政許可延續的法定情形,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 4.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準確;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需要審核的內容。 | ||
撤銷或者注銷行政許可 | 《行政許可法》 | 1.行政機關主體是否合法; 2.行政許可實施程序是否合法; 3.被許可人存在撤銷或者注銷行政許可的法定情形,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 4.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準確;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需要審核的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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