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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全過程記錄製度實施細則
為完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程序,規範行政行為,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更好地保障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全麵推行行政執法公示製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製審核製度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19〕23號)、《衡陽市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製定以下實施細則。
一、總體目標
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以行政處罰和行政強製為主要內容,以規範執法程序、提高執法水平為目標,建立科學、規範、適用、有效的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實現全過程實時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做到"無記錄、不執法,無記錄、不處罰",進一步推動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確保我局合法、合理地履行法定職權。
二、主要任務
(一)規範全過程記錄程序。要全麵貫徹落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對行政執法過程中的執法程序啟動、調查取證、陳述申辯和聽證、行政決定、文書送達、強製執行、歸檔管理等每項活動都進行相應的記錄,及時收集、固定案件證據,確保所有行政執法工作納入到全程記錄範圍。
(二)規範執法文字記錄。把行政執法文書作為全過程記錄的基本形式,嚴格行政處罰和行政強製類法律文書統一格式,製發相關文書。下列城市管理執法環節,應進行文字記錄:
1.程序啟動環節。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啟動行政執法程序的,對書麵申請、口頭申請、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當場更正、補正材料等予以書麵記錄;依職權啟動程序的,對啟動原因、案件來源、當事人基本情況、基本案情、承辦人意見、承辦機構意見、局負責人意見、時間等予以書麵記錄;接到投訴、舉報啟動執法程序的,書麵記錄投訴、舉報人基本情況,投訴、舉報內容,投訴、舉報處理情況等;對實名投訴、舉報經審查不啟動行政執法程序的,對告知投訴人、舉報人及其他相關情況予以書麵記錄。
2.調查取證環節。調查詢問或者現場檢查(勘驗)等,應製作詢問筆錄、現場檢查(勘驗)筆錄;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取書證、物證的,應製作調取證據通知書、證據登記保存清單;聽取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的,應製作權利告知書、陳述申辯筆錄;舉行聽證會的,應依照聽證的規定製作聽證全過程記錄;指定或委托法定的鑒定機構出具鑒定意見的,鑒定機構應出具鑒定意見書。
3.審查決定環節。作出行政執法決定前,應當對行政執法案件審理情況、審核情況、批準情況及執法人員、執法承辦單位、局負責人的簽署意見及日期予以書麵記錄;需經法製審核、專家論證、集體討論的,應對法製審核意見、審查人、專家論證情況、集體討論情況等予以書麵記錄。
4.送達執行環節。送達執法文書應當書麵記錄送達情況;直接送達的,對送達文書名稱、時間、地點、送達人、受送達人等內容予以記錄;留置送達的,對留置事由、留置地點、時間、送達人、見證人等予以記錄;郵寄送達的,采取掛號信或者快遞方式,留存郵寄送達的登記、付郵憑證和回執等;公告送達的,記錄采取公告送達的原因、公告載體,並留存書麵公告;對行政執法決定執行情況進行書麵記錄,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的,應記錄核查違法行為改正情況、實施核查情況;依法實施強製執行的,應對催告情況、告知情況以及陳述申辯情況、複核情況和處理意見等內容予以記錄;申請法院強製執行的,應對申請情況、強製執行結果等進行書麵記錄。
(三)推行執法音像記錄。利用執法記錄儀或者其他現場執法記錄設備對現場執法活動進行全過程視音頻同步記錄。
1.開展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時,應當對執法過程進行全程不間斷記錄,自到達現場開展執法活動時開始,至執法活動結束時停止。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過程中,因設備故障、損壞,天氣情況惡劣或者電量、存儲空間不足等客觀原因而中止記錄的,重新開始記錄時應當對中斷原因進行語音說明。確實無法繼續記錄的,應當立即向所屬執法單位負責人報告,並在事後書麵說明情況。
2.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應當重點記錄下列內容:
①執法現場的環境;
②當事人、證人、第三人等現場有關人員的體貌特征和言行舉止;
③涉案物品及其主要特征,以及其他可以證明違法行為的證據;
④行政執法人員對有關財物采取登記保存或者查封、扣押措施的情況;
⑤行政執法人員現場送達執法文書的情況;
⑥行政執法人員按照簡易程序現場處罰的情況;
⑦強製拆除違法建設的過程;
⑧其他應當記錄的重要內容。
3.采用視音頻記錄的,記錄人員應當在當天執法活動結束後,將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資料導出保存至本單位專用存儲器或者執法信息係統,不得自行保管。
4.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的保存期限原則上應當不少於六個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剪接、刪改原始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對外提供或者通過互聯網及其他傳播渠道發布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
5.我局將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作為證據使用的,應當按照有關要求,製作文字說明材料,注明製作方法、製作時間、製作人和證明對象等,屬於聲音資料的,應附有該聲音內容的文字記錄,並將其複製為光盤後附卷。
6.建立現場執法記錄設備和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管理製度。執法辦案單位要指定專門管理人員,負責對現場執法記錄設備進行統一存放、分類管理、定期維護。執法人員應當在開展執法活動前領取現場執法記錄設備,並對電量、存儲空間、日期時間設定等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設備故障、損壞的,應當及時報告管理人員。
(四)加強案卷歸檔管理。我局要建立健全執法全過程記錄信息收集、保存、管理和使用等工作製度,按照《湖南省行政處罰檔案整理規範》等文件的規定,做好執法文書和音像記錄資料的保存、管理、使用。要明確專人負責對全過程記錄文字和音像資料的歸檔、保存和使用。要結合行政執法案卷評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
1.行政執法案件結案後30日內,應當形成案卷依法歸檔。
2.當事人依法申請查閱行政執法記錄的,經我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查閱。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以及依法應當保密的執法信息,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予以保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把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作為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提升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的一項重要任務,就開展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進行部署,明確職責分工,確定專人負責,切實加強對城管執法人員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的培訓,紮實有效地推進全過程記錄工作。
(二)強化保障,穩步推進。應當配備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所需的音視頻記錄設備以及其他必要的配套設備,著力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把解決問題、鞏固成果、推動工作、務求實效作為著眼點和落腳點。要對階段性工作及時分析和研究,提出改進和完善的具體意見,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三)完善機製,鞏固成果。要進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執法法製審核、行政執法監督等機製,及時糾正行政執法不當、不合理等問題。同時,要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積極開展理論研究,將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實踐及時轉化為理論研究成果,不斷完善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
衡山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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