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一起貪汙受賄案

為進一步強化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廉潔自律意識,築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充分發揮反麵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6月16日,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李某犯貪汙罪、受賄罪一案。

開庭當天,衡山法院特組織開展旁聽庭審警示教育活動,全體班子成員、部門負責人參加。活動同時邀請了縣紀委、監委相關工作人員及各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鄉鎮紀委書記、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共計80餘人現場旁聽庭審。

據了解,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李某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其職務之便,單獨或夥同他人侵吞國家財政資金180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40.8萬元,應當以貪汙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庭審中,被告人李某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本案將擇期宣判。

衡山法院通過反麵典型案例作為鏡鑒,組織"零距離"職務犯罪庭審旁聽,用"身邊人""身邊事"為全體旁聽人員上了一堂觸及靈魂、發人深省的警示教育課,引導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強化紀法意識,築牢思想防線,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達到"審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教育效果。(郭碩晨、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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